【文匯專訊】一男子身為父親,竟買來性藥裝進瓶內騙女兒喝下,在長達10年的時間裡,還多次對女兒實施姦淫。昨日,法院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據紅網11月6日報道,身為父親的馬某,竟把黑手伸向自己的親生女兒,在長達10年的時間裡,多次對女兒實施姦淫。昨日,蓮湖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馬某與受害人(20歲)是親生父女關係。自受害人10歲起,馬某就多次採用誘騙手段,對受害人進行姦淫。他還對受害人詭稱:父親對女兒都是這樣。在受害人上高二的一天,馬某趁妻子不在家,買來性藥裝進瓶內騙女兒喝下。女兒感覺不適要求到醫院檢查,馬某竟說醫生看不了你的病。回到家中強行與受害人發生性關係。
今年5月25日,馬某趁妻子因病住院,女兒在家中為母親準備住院用品時,又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尤為惡劣的是,馬某於今年6月30日晚10時30分,不顧同房內休息的妻子在場,強行將受害人姦污。
法院認為,被告人馬某身為受害人之父,失德亂倫,不擇手段對受害人進行長達10年的多次姦淫摧殘,給受害人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傷害,應予以從重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馬某當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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