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報道,2008年11月4日,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台北簽署了《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和《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四項協議。這宣告海峽兩岸實現了直接通航、通郵、通商的「大三通」。
根據簽訂的協議,兩岸在客運包機方面,將在原有週末包機的基礎上,增加包機航點、班次,調整為客運包機常態化安排。大陸方面同意將在現有北京、上海(浦東)、廣州、廈門、南京5個週末包機航點的基礎上,開放成都、重慶、杭州、桂林、武漢、福州、青島、長沙、海口、昆明、西安、瀋陽、天津、鄭州等16個航點作為客運包機航點。台灣方面也同意將已開放的桃園、高雄小港、台中清泉崗、台北松山、澎湖馬公、花蓮、金門、台東等8個航點作為客運包機航點。
貨運包機方面,雙方同意開通兩岸貨運直航包機,運載兩岸貨物。大陸方面同意開放上海(浦東)、廣州,台灣方面同意開放桃園、高雄小港作為貨運包機航點。雙方每月共飛60個往返班次,每方30個往返班次。
在《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及其附件中,雙方同意相互開放主要對外開放港口作為直航港口,兩岸資本並在兩岸登記的船舶,經許可後可以從事兩岸間客貨直接運輸。大陸方面現階段開放福州、寧德、泉州、松下、肖厝嶼、漳州、廈門等63個港口,台灣方面開放11個港口,包括:基隆(含台北)、高雄(含安平)、台中、花蓮、麥寮、布袋(先采項目方式辦理)等6個港口,以及金門料羅、水頭、馬祖福澳、白沙、澎湖馬公等5個「小三通」港口。
福建省在「大三通」全面開展後,福州即將成為對台的直航口岸城市,也將成為對台的海運直航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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