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報道:吉林省紀委日前就長春市委原副書記田忠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下發通報,要求全省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通報指出,田忠違紀違法案件,是近年來吉林省查處的一起黨員領導幹部嚴重腐敗案件。經查,1998年7月至2006年8月,田忠在擔任長春市副市長、市委副書記期間,操縱中外生物技術合資合作項目,侵吞國家財產2200餘萬元。另外還收受賄賂130餘萬元,行賄100萬元,非法獲利1700餘萬元。今年6月,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田忠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吉林省紀委在通報中指出,田忠從一個身居要職的領導幹部墮落成腐敗分子,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權力失去監督。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按照中央關於加強權力監督制約的要求,堅持以完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為重點,逐步健全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制約機制,防止權力濫用,防止以權謀私行為的發生。
通報指出,田忠利用長春市縣(市、區)幹部換屆調整之機,為他人謀取職務晉陞、提拔重用或工作調整等利益,收受賄賂100多萬元,造成了極壞的政治和社會影響。各級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監督,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要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強幹部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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