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華商網報道,18日上午,周正龍已經被警方送回家中。
周正龍案二審17日公開開庭審理長達13個小時,於深夜22:30左右宣判,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作出終審判決:判周正龍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總合刑期三年零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6個月。宣告緩刑,緩刑考驗期三年。並處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