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11月17日晚22時30分,在經過12個多小時庭審後,陝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楊康波宣讀判處周正龍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緩期三年的二審判決。
據新華網陝西旬陽11月18日報道,周正龍在17日晚22時30分二審法院改判緩刑後,於18日上午11時許,在旬陽縣看守所辦理完相關手續後,離開看守所回家。
陝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17日晚22時30分,宣判周正龍有期徒刑兩年半緩期3年,並處罰金2000元。
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趙曉旭介紹說,法庭17日晚是口頭宣判,按規定五日內將送達書面判決書。18日上午,周正龍在看守所辦理的是取保候審手續。看守所在收到判決書後,就可以據此辦理釋放證明。
按中國法律相關規定,周正龍回家後,將接受當地公安機關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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