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小官員大腐敗案佔到職務犯罪三分之一
清潔隊隊長貪污220萬,小出納貪污230萬……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公佈了一份對近三年審理職務犯罪案件的調研,結果顯示一些被人「忽視」的小官員也能犯下成百上千萬的腐敗大案。三年來21件「小官員大腐敗案」已經超過該院所審理的一審職務犯罪案件的三分之一,涉案金額高達三億四千餘萬元。
小官大貪·現象
腐敗能力不能只看官級
一中院調研所依據的21件「小官員大腐敗案」的26名被告人中,處級幹部11人,占42.3%,處級以下15人,占57.7%。可以說這些被告的級別都不高,但犯案數額可高得驚人:最少的一起案件也有105萬,最多的高達9452余萬元。
北京市房山區燕山清潔隊隊長王遠利「變廢為寶」,向垃圾下手。他利用簽訂協議和購買環衛用品、修車等職務便利,以開具燕山清潔隊「大頭小尾」發票等手段,貪污公款220萬元。
作為北京望京西園證券營業部總經理的楊彥明只是個處級幹部,官不算大,可架不住掌管的錢多。他利用先後擔任幾個證券營業部總經理的職務便利,違規從營業部賬戶內提款,侵吞公款6972萬餘元。此外,他還在營業部改租經營場地的時候,挪用營業部2480萬元資金,總計金額9452萬餘元。可見,腐敗能力真不能只看官級。
官職雖小含金量高
調研顯示,26名被告中18人是單位一把手,管理、使用和經手的資金量巨大。還有的雖然是一般工作人員,但也因其身為財會人員能夠經手大量資金。小職位的含金量成為職務犯罪的便利條件。
石景山區八寶山農工商聯合公司(下稱八寶山公司)只是區農委的下屬單位,但其經理張禮卻先後侵吞該公司的拆遷補償款及工程款330餘萬元,收取賄賂330餘萬元。
2004年3月,中遠房地產開發公司的「遠洋山水」項目一期拆遷征地工作遇到困難,於是請八寶山公司負責協調,並答應給被征地的個人和企業421萬元。張禮要求中遠公司開300萬元的支票,剩下的支付現金。於是公司派了人給張禮送去100萬現金。誰知,張禮竟順手拿出20萬元讓來人收下,對方不敢要,張禮安慰說:「沒事,這裡我說了算。」經證實,八寶山公司只收到了這筆拆遷補償款的300萬元支票。
洗錢手段隱蔽性強
除了小官員斂財的膽大手黑之外,他們洗錢的本事也很大。有的人將公司近千萬元公款作為長期投資,用於其他公司的出資註冊及增加註冊資本金;有的人偽造本單位對外出租的房屋需維修、申請減免房租的事實,套取房租差額。
在民事訴訟中,為了最大限度地追回本金,在某些情況下放棄利息,是一種常見的訴訟技巧。而朱廣彬竟然利用這種技巧的漏洞貪污公款,更具隱蔽性。他利用負責追索欠款的職務之便,在通過訴訟程序將貨款本息追回的同時,對公司謊稱貨款利息已在訴訟中被其放棄,將該公司應得欠款利息330萬元據為己有。
小官大貪·原因
問題1抓大放小
對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人員的監管重視不夠,制度不健全。現有的監管機制往往是「抓大」,而對一些小職位、小官員沒有形成有效監管制度。
問題2老人兒占坑
法官發現,經濟犯罪分子作案時間都在兩年以上,最久的長達5年。這充分說明,目前的權力監督制約存在盲區,很多審計檢查流於形式。有的人在一個崗位幹了幾十年,從沒進行輪換,長期佔據關鍵崗位的「老人兒」在沒有有效的監督、制約情況下,很容易滋生腐敗。
最典型的是房山區市政管理所出納董鳳傑。2004年4月至2006年12月期間,董鳳傑採用欺騙手段,先後44次私自填寫現金支票支取現金,將單位公款230.3萬元用於賭博,輸了個精光。據董鳳傑在庭上供述,他們單位的財務章和領導人名章都由他保管,用來審計的銀行函證和對賬單都由他提供。
董鳳傑在出納崗位一干多年,深得領導信任,直到他覺得自己的行為難再隱瞞,主動下跪坦白,領導才發現這只碩鼠。
問題3燈下黑
一些問題人員被放在重要崗位,而這些人善於偽裝,有的人還是單位的先進工作者,領導眼中的「老實人」,背地裡卻幹著不老實的非法勾當。
問題4保護傘
辦案法官還發現,有的被告人屢遭群眾舉報反映,卻得不到及時查處。原因是小官與上級領導聯繫甚密,出了問題就有保護傘站出面說情,甚至干擾調查,對案件偵查設置障礙。(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