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暴力第一案時間表:
1、2006年2月22日,王菲與姜巖登記結婚。
2、姜巖在網絡上註冊博客「北飛的候鳥」並進行寫作,2007年10月,姜巖關閉了自己的博客,但未中斷博客寫作。
3、2007年12月27日,姜巖試圖服用藥物自殺,後因及時發現獲救。在其自殺前,姜巖將自己博客的密碼告訴一名網友,並委託該網友在12小時後打開博客。
4、2007年12月29日晚,姜巖再次自殺,她從自己居住樓房的24層跳樓死亡。
5、姜巖死亡後,網友將其博客密碼告訴其姐姜紅,姜紅打開姜巖的博客。在其博客中,披露了丈夫王菲的婚外情及自己自殺前2個月的心路歷程,文中使用了王菲的姓名、工作單位地址及王菲與案外女性的合影照片。
6、2008年1月10日,天涯網上刊出《大家好,我是姜巖的姐姐》一帖,引發眾多關注和回帖。此外,其中一則回帖顯示,「公司即決定讓王菲、東*兩名員工暫時停止工作」,「其後不久,他們二人即向公司提請辭職,公司已予批准」。
7、2008年1月11日,張樂奕註冊了非經營性網站「北飛的候鳥」,其本人、姜巖的親屬朋友等先後在該網站發表紀念姜巖的文章。該網站與天涯雜談、新浪雜談鏈接。
8、2008年1月14日,大旗網製作了標題為《從24樓跳下自殺的MM最後的BLOG日記》的專題網頁,其中使用了當事人真實姓名、照片等。
9、2008年1月19日,王菲作為乙方與姜巖的父母作為甲方簽訂關於姜巖後事處理的《協議書》。該協議第三部分第1條內容為「對於婚後乙方的不忠行為及以後發生的不幸事件,乙方向甲方表示誠摯的歉意」。
10、王菲遭到網友的人肉搜索,個人信息逐漸被披露,姜巖的死亡原因、王菲的婚外情等在網絡上引發長時間、持續性的關注和評論,網友甚至以謾罵來表達對王菲及家人的譴責。
11、個別網友到王菲家進行騷擾,在牆壁上刷寫「逼死賢妻」、「血債血償」等標語。
12、2008年3月11日,王菲委託公證處對「北飛的候鳥」、大旗和天涯三個網站中的相關網頁進行了證據保全。
13、2008年3月15日,天涯網將《大家好,我是姜巖的姐姐》一文及相關回復帖子刪除。
14、2008年3月18日,王菲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張樂奕、北京凌雲互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海南天涯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起訴至法院,該案被媒體冠為「人肉搜索第一案」或「網絡暴力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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