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陳水扁29日下午再度到台北地方法院出庭,在庭上他滔滔不絕地搬出「大水庫理論」,強調因公支出大於收入,馬英九能判無罪,他也應該判無罪。
據台灣東森新聞29日消息,陳水扁表示,對於被檢察官起訴他無法認可,也無法接受,他宣稱自己主觀上無犯罪故意,客觀上無犯罪事實。他還死咬馬英九,稱如果馬英九的特別費能判無罪,他不應該被起訴,也應該無罪判決。
由於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當中,一審判決無罪的法官就是蔡守訓,陳水扁特別提出,審判長判馬英九無罪,而且也認同「國務機要費」具有特別費性質,「國務機要費」經過多次變革,仍然具有特別費性質,馬英九最後判決無罪,「這些認定的理由是可以參考的」。
陳水扁還特別搬出「大水庫理論」,強調馬英九之所以獲判無罪,是因為他特別費因公支出超過收入,「審判長比誰都知道」。而台北地院則認為,這頂多是行政疏失,不涉及刑事犯罪。
陳水扁說,他不是帳房,「國務機要費」要如何申請使用,「總統」日理萬機,他也無法瞭解。他辯稱自己沒有不法所得,也沒有貪污任何一塊錢放在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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