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戚繼秋與多家房地產商交往密切,在多家公司持有「干股」,並且是浙江景源貿易有限公司的董事。會計出身的她,也是個令人羨慕的炒股高手,曾名列酒鬼酒的第四大流通股股東。幾年時間內,她控制的股票賬戶資金從200萬元炒到了2000萬元。景源貿易公司曾是寧波韻升、萊茵置業、綜藝股份三家上市公司的前十大流通股東,萊茵置業也在許邁永案中受到調查。有一種說法是,戚繼秋炒股穩賺不賠,是因為涉及內幕交易。
判決書上,許邁永量刑定罪的貪腐錢財超過2億元。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間,許邁永利用擔任蕭山市(今杭州蕭山區)副市長,杭州市西湖區代區長、區長、區委書記,杭州市副市長等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權、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受讓項目股權、承建工程、結算工程款、解決親屬就業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5億余元。他還利用擔任國有公司杭州金港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侵吞國有資產共計人民幣5300萬餘元。
有人為許邁永計算了斂財速度:15年間,平均每年「收入」1320萬元。這還不包括無法查實的數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