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東方早報7月20日報道,「上有天堂,下有蘇杭」,但昨日上午,蘇州、杭州各有一名原副市長被執行死刑。
最高法院昨日通報說,這兩人分別是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
許邁永貪腐近2億元,姜人傑貪腐總額也超過1億元,他們的罪行都與中國城市建設領域有關。
最高法院表示,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加快,房地產市場空前繁榮,但缺乏有效監督,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等職務犯罪現象非常突出。為此,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職務犯罪,將「絕不手軟」。
城建領域職務犯罪突出
昨日上午,最高法院召開發佈會,通報法院審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的有關情況。最高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說,日前,最高法院已對許邁永、姜人傑依法核準死刑,他們已於昨日被執行死刑。
孫軍工總結這兩起典型案件說,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加快,房地產市場空前繁榮。但由於該領域資金投入量大,土地流轉、工程建設等環節權力相對集中,加之缺乏有效監督,導致利用職務便利在城市建設領域謀取利益的職務犯罪現象尤為突出。
許邁永、姜人傑案都發生在中國經濟發達地區,兩名罪犯同樣都曾經擔任主管城建工作的政府領導,兩人的主要犯罪行為也都與土地審批和建設領域相關——都是利用手中掌握的土地審批等行政權力違規操作,為自己攫取巨額私利,且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在城市開發建設領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職務犯罪兩年增7.2%
來自最高法院的數據顯示,與2008年相比,2010年職務犯罪案數量上升了7.2%,反腐形勢不容樂觀。僅在2010年,全國法院共審結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27751件,生效判決28708人。
其間,依法審判了上海市委原書記陳良宇受賄、濫用職權案,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受賄案,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受賄案等一批職務犯罪大案要案。
職務犯罪現四大特點
最高法表示,目前職務犯罪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職務犯罪的種類多表現為貪污罪和受賄罪。2010年全國法院審結的貪污賄賂案件占同期審結職務犯罪案件總數的84%。
二是涉及領域廣泛。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職務犯罪多發,資金密集領域和行業職務犯罪現象嚴重,民生領域的職務犯罪逐年增多。
三是犯罪數額巨大的案件時有發生。有的案件犯罪數額達到數千萬元甚至上億元,「窩案」、「串案」頻發,牽涉面廣,危害大。
四是作案手段隱蔽化、智能化、期權化現象突出。通過收受「交易」差價、「股份」分紅、「投資」收益等形式受賄較普遍,增加了辦案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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