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天堂到地獄 蘇杭兩貪同日伏法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7-20]    我要評論

評論:以許邁永姜人傑為戒

青年時報7月20日刊載該報評論員翟春陽題為「以許邁永姜人傑為戒」文章,內容如下:

唯有健全的監督才能抑制權力的瘋狂,而官員價值觀則是阻止權力走向腐敗的另一個屏障。而我們當下面對的是,一邊是權力不受制約,一邊是相當數量官員價值觀的墮落。

昨日(7月19日)上午,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被執行死刑。

今天的許邁永、姜人傑,很容易讓人想到上世紀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劉青山、張子善。許、姜二人被判死刑,固然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但人們也許更願意從如下一個角度來理解:許、姜同一天被執行死刑絕非巧合,而是我黨在打擊腐敗方面之堅強決心的

鮮明宣示——如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在新聞發佈會上所強調的:「堅決依法從嚴懲處嚴重職務犯罪,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絕不手軟!」

警鐘長鳴,響在所有人的耳邊,撞擊著所有人的心靈。

許邁永、姜人傑的可悲下場,不僅是對腐敗分子的一種震懾,對廣大黨員幹部的一種警示,更提醒我們反思制度的漏洞、監督的鬆懈、用人的失察、權力的失控以及官員個人品德的墮落……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蔡奇曾在微博上如此語重心長:「其(許邁永)受賄貪污數額之巨大,犯罪情節之嚴重,理應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作為過去的同事,為發生在隊伍裡的蛀蟲深感痛心;作為組工幹部,值得深刻反思對幹部工作的教訓;作為領導幹部,則應引以為戒,警鐘長鳴。走向腐敗,必定遭到人民的唾棄!」信哉斯言。

必須指出,讓許邁永走上不歸路的,並非法律對他的嚴懲,而是其本身的罪惡。毋須諱言,並不是所有的腐敗都會被發現、所有的罪惡都會被懲罰,而且幾乎所有的腐敗分子正是抱著這樣的僥倖才肆無忌憚。但無論,你僥倖成功,或者不成功,你的罪惡就在那裡!深夜無人、捫心自問,若還有半點廉恥,又何安於心?古人有言:「爾奉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貪官之罪,可以欺百姓、可以欺法律、可以欺天下,但可欺得了「上天」?

但同樣毋須諱言或者說最可怕的是,當下某些官員不僅不敬畏法律、不敬畏千夫所指、不敬畏遺臭萬年,甚至也已不敬畏「上天」——天之所在,乃個人靈魂之所在。當一個官員心中不存在任何敬畏,那麼發展到極致,就是許邁永這樣的慾壑難填、生活與品格的極端墮落。制度很重要,制度是反腐的根本,唯有健全的體制才能抑制權力的瘋狂,許邁永案讓我們對這一點更加確信無疑;但制度的力量也有其局限,那麼可以阻止權力走向腐敗的另一個屏障,就是官員個人的操守——他能否守住作為一個古人所言之「民之父母」、今人所言「人民公僕」起碼的道德底線?而我們當下面對的是,一邊是權力不受制約,一邊是相當數量官員價值觀的墮落。

以許邁永姜人傑等為戒,健全權力監督與重塑官員價值觀,二者皆屬當務之急。



上一頁123

      責任編輯:馨瑶
「懺悔書」中的中國貪官群像      [2011-09-08]
許邁永悔過書曝官場後台之幕      [2011-09-08]
許邁永懺悔:對舉報存僥倖心理      [2011-09-06]
許邁永15年貪腐警示:監督失效      [2011-07-26]
許邁永死刑路:一審後仍認有救      [2011-07-21]
杭州原副市長許邁永、蘇州原副市長姜人傑被執行死刑      [2011-07-19]
兩貪官處死刑 最高法:絕不手軟      [2011-07-19]
蘇杭兩名副市長同日被執行死刑      [2011-07-19]
巨貪市長:用經營思路搞腐敗      [2011-06-27]
原杭州副市長許邁永 二審維持死刑      [2011-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