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應
簽20年合同清走恐被告
昨日下午,白塔寺文物管理處楊姓書記證實,白塔寺西跨院的餐飲場所和寺門內東側工藝品店所用房屋,的確是寺院管理方出租給兩家公司在經營。
對於寺內的「風水大師」,楊書記稱,講解員、銷售經幡人員和所謂大師,都是承租公司招聘的,「我們給他們做過專業培訓,不讓他們違反規定,但他們的商業屬性和文保單位的公益屬性不可能一致,防不勝防。」楊書記坦言,故宮(微博)建福宮事件後,他們接到北京市文物局要求各文物單位、博物館自查出租經營的通知,「現在兩家公司的確都在營業,簽的是20年的合同,一時把他們清理走,白塔寺會成為被告,需要時間協商處理。」
■新規
國家文物局:文博單位嚴查「會所」
北京市文物局將對博物館出租場地開展「接待性服務」進行規範
6月1日,國家文物局下發《關於開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遺址類博物館內經營活動調查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對上述文博單位的事業性收入、經營性收入、是否存在會所等情況進行大調查。
調查結果將於6月7日匯總。
重點調查四類行為
調查的重點為,文博單位是否存在以「會所」形式設置准入門檻進行經營的場所項目;是否存在改變文物保護單位用途,將文物保護單位作為企業資產經營;是否存在租賃、承包、轉讓、抵押文物保護單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商業活動;是否存在未按照程序審批,有礙文物安全,背離公益屬性的其他經營活動等四類行為。
違規出租禁止續租
北京市文物局日前緊急發文,對博物館出租場地開展「接待性服務」進行規範。
規範要求,文物局局屬的博物館須按照要求對出租場地進行嚴格管理和審查,對於與博物館合作、租博物館場地從事接待性服務的單位將創造條件逐步退出。
有關負責人表示,文中「接待性服務」的含義包括預約、購物、講解等全套服務中的各個環節。在退出方式方面,不符合規定要求但已經租賃為經營場所的,近期到期後將不再考慮續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