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工最高罰五萬囚兩年
入境處官員昨日在接受南都採訪時表示,由於該案背後還涉及組織團伙,目前入境處仍在進一步調查該案。昨日,該案在沙田裁判法院審理,內地被告承認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的控罪,被判入獄兩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說:「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還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任何人士僱用非法勞工也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三年。
內地傭人赴港務工情況嚴重
昨天,香港亞洲移民權益中心名譽秘書黎梅貞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內地傭人進入香港非法務工的情況比較嚴重。由於這類人一般長期隱居於僱主家中,香港各界很難統計有關數據,據最保守估算,目前在港從事此類非法保姆的人士在千人以上。
黎梅貞表示,一般僱傭內地月嫂的香港家庭,都為收入低下人士。因為聘請香港本地的月嫂,新入行的月薪都要7000到8000港元,熟手的月薪更是過萬,一些家庭收入較低的人士,就會冒險從內地找月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