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財經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央企海外巨虧:交學費需買單人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6-30]    我要評論

「任何投資不可能沒有風險,也不可能迴避風險。隨著中央企業境外資產的增長,境外資產的監管實際上對國資委來說是一個新課題。」國資委副主任邵寧曾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拍腦袋想出了『項目』,虧損了誰也不用承擔責任。」一位央企人士形象的描述了目前央企海外投資虧損的病因。他對記者坦言,中國企業境外投資盲目,從根本上反映出中國企業管理上存在的巨大漏洞,尤其是缺少問責制。

無獨有偶,邵寧在年初談到「加強央企海外投資監管」這一話題時,也同樣強調了這一問題「無論怎樣提高監督的有效性,首先責任主體必須明確,因為中央企業境外資產一般都是二級企業的資產,監督責任首先在集團公司。」

「有了明確的責任主體再加上嚴格的境外資產管理制度作為約束,央企海外投資之路勢必得到有效規範。」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國資委人士這樣對記者評價道。但必須看到的是,由於我國企業「走出去」仍處於探索階段,境外資產投資暴露出的問題非常複雜,涉及文化、人才、甚至包括國有企業制度等方面,因此,央企真正「消化吸收」仍需要很長一段時間。

也有學者對兩個辦法的出台提出了自己的觀點,「未來兩個《辦法》的虧損認定不會以一時一地的盈虧為依據。」著名經濟學家、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在談及上述兩項條例時表示,目前我國央企境外投資多以資源性收購為主,初期投資較大,且這與國家戰略密不可分,這種投資短期內難以得到回報,但是其控制的資源和礦山數量對於國內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此外,正如邵寧所說,目前我國央企境外投資有較大部分集中在非洲、南美等地區,這些地區的政治和社會存在不穩定因素,如果出現動盪則虧損不可避免。華生表示,這種情況下發生的虧損很難界定是否是企業經營者的責任。

「正是因為這些原因的存在,央企海外投資的虧損行為和虧損幅度變得難以衡量。」華生擔心,即使有管理辦法明文出台,那麼這種管理是否會如其他法律一樣具有可操作性;另外,如果監管變得非常嚴格,是否會使經營者更傾向於無為而治,這兩個問題值得考慮。



上一頁123

      責任編輯:春緋
中鐵建沙特項目巨虧 國家埋單      [2011-06-29]
國資委規定央企負責人須對海外投資失誤買單      [2011-06-28]
央企陷醜聞 不惜高價維護形象      [2011-06-15]
南航機長趕客:跟央企你玩不起      [2011-06-14]
2010年央企紅利40億用於民生      [2011-06-05]
央企高層頻更迭 重組啟動信號      [2011-06-01]
央企頻爆自肥案 查事更要查人      [2011-05-25]
17央企審計公佈 管控問題突出      [2011-05-24]
17家央企被曝發數億問題福利      [2011-05-23]
3央企薪酬福利管理違規 涉50億      [2011-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