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門之後檢察官
鬧到這一步,看樣子案發時《紐約時報》所說的「如果不是警方犯下可怕的錯誤」,是真的錯誤了。不過現在人們指責最多的不是紐約警方,而是紐約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萬斯。
美國一些不願公佈姓名的檢察官和紐約警方都認為,當天警方接到報案時,鑒於卡恩已經登機準備離開美國,如果讓他逃脫那就要受到更多的指責,所以自始至終,「警方的行為是對的」。
問題在於曼哈頓地區檢察官。曼哈頓檢察官是個通過選舉產生的職位(可以多次連任),負責紐約市五個選區內有關違反紐約州法律的案件。現任檢察官萬斯(小萬斯)2009年當選。他是名門之後,父親老塞萊斯·萬斯是政界名人,曾擔任過很多要職,最高職位是卡特政府的國務卿。老萬斯退休後還在國際間奔波,是解決巴爾幹半島波黑衝突的《萬斯-歐文計劃》的主要設計者之一。據說小萬斯為自己的家庭很感到驕傲,現在在紐約的辦公室裡,還掛滿了自己家裡人的照片。
有媒體說,就是因為萬斯好在媒體露面出風頭,才導致這次處理卡恩問題不當。本來,檢方接到報案後,有兩個選擇:一是立即立案,到法院起訴———這要求檢方在五天之內就要提出可靠的證據;第二個選擇是先調查,調查好了以後再決定是否要提交到法院,以什麼罪名起訴等等。《紐約時報》刊登文章說,當時既然警方已經控制了卡恩,萬斯就不應該決定立即提交法院。而法國的《世界報》更是說,不僅把卡恩投入到一個臭名昭著的地方關押,還讓他戴著手銬的照片廣為流傳,這讓「在法院判決有罪之前,所有的人都應被看成是清白的」這一「無罪推定」的原則受到極大的侮辱。歐洲本來就覺得美國人不夠文明,人權方面不如歐洲。卡恩戴手銬亮相曾被歐洲媒體普遍批評。現在回過頭來想想,歐洲人自然更有話要說。
萬斯或許現在也意識到這個問題,所以在上周接受記者採訪時,他已經打下了伏筆,說「評價一個檢察官,不能單看一個案件,而是要看他整個的工作。」
不過萬斯自己也明白,卡恩這個案子影響實在太大了,如果事實證明他為了出風頭而有致命的錯誤,那人們肯定還是要把此案看成評價他的一個重要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