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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前任茂名經貿局局長的李劭。(圖片來源:茂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 【文匯網訊】據廣州日報報道,在去年茂名官場「地震」中落馬的茂名國土局原局長李劭昨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過堂。李劭被指控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兩項罪名。其中,濫用職權罪牽涉數額巨大,李劭被指控違規給14宗土地發放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致使國家損失5252.8072萬元。李劭對此矢口否認,認為都是「分管領導」的錯。他還稱自己是受茂名市官場大環境的影響,才沒能抵住誘惑。
被指控兩項罪名 多次受賄
李劭,1956年7月出生,2010年8月被刑事拘留,案發前任茂名經貿局局長,曾任茂名國土局局長。
廣州市檢察院指控,2007年至2008年,李劭在擔任茂名市國土局局長期間,在審批茂名市茂港區羊角鎮14宗共計503202.16平方米土地過程中,在明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茂名市市政府、市國土局文件規定的情況下,不符合辦證條件的情況下,濫用職權,指使茂名市國土局經辦人違規審批該14宗用地,並在廣東省審計部門對茂名市土地管理局進行審計調查時,指使茂名市國土局相關人員更改該14宗地的信息與資料,致使該14宗土地被私人企業非法佔有使用,造成了國家損失共計人民幣5252.8072萬元。
2003年8月至2009年10月間,李劭在擔任茂名市國土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賄賂款共計人民幣64.8389萬元,110萬港元。其中,收受茂名市一投資有限公司黃某賄送的100萬港元,收受一房產有限公司朱某賄送的人民幣28萬元、10萬港元,購房差價款人民幣11.285萬元,收受茂名市一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鄧某賄送的人民幣10萬元、購房差價款人民幣9.5539萬元,收受茂名市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戴某賄送的人民幣6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