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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前任茂名經貿局局長的李劭。(圖片來源:茂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
把責任全部推給「分管領導」
庭審中,李劭對被指控違規給14宗土地發證的罪行完全否認。據瞭解,涉案的14宗土地位於茂名市茂港區羊角鎮高速公路旁邊,面積足足有50萬平方米,以前是屬於電白縣管轄。2001年左右成立了茂港區,該地塊則劃歸茂名市直屬管理。於是,有些土地使用權證就需要進行更換。李劭即被指控,在換證過程中,以假換真,為本來就不具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14宗土地,換發了土地使用權證,業主為一私人老闆,名為陳進德。
李劭辯稱,辦證發證這些事情的分管領導是魏達標,由他具體把關,他自己是不清楚細節的,也根本不知道這14塊地有問題,是不能發證的。李劭說,當時茂名的市委書記羅蔭國給他打招呼,說:「老陳有塊地在電白時是有證的,現在要換證,能換就盡快給他換了。」後來,陳進德本人也找了李劭。「我當時就讓他到窗口走程序就行。」
「如果按正常程序也可以辦,陳進德為何找到你?」法官問。李劭一臉誠懇地說:「茂名老闆習慣了辦事先找領導,打招呼,這樣事情辦得快。不知道廣州是否也這樣。」
然而,據檢方出示的諸多證人證言顯示,李劭當時是明知這塊土地有問題,具體的經辦人員也曾向其匯報過該土地有土地出讓金未交齊等問題不能發證,但李劭仍要求屬下一定要把證辦出來。經辦人認為該地塊有幾項具體問題的意見本來載明在檔案內,但當廣東省審計部門對茂名市土地管理局進行審計調查時,李劭就指使茂名市國土局相關人員更改了這14宗土地的檔案文件,抽掉了其中幾頁,把「不漂亮」的地方全部修正,重新走一遍審批流程。
對此,李劭認為是屬下在案發後推卸責任。據瞭解,茂名國土局原副局長魏達標,也就是這14宗土地的發證「分管領導」今日也將在廣州中院過堂受審。魏達標的口供同樣指認,是李劭指使他們為這些土地發證,並修改審批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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