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南華早報》網站報道,文章題為,對官員來說,金錢的顏色往往是灰色的。文章如下:
領取灰色收入在中國已經成為一種事實上的腐敗。這種現象存在於每一級政府中,而且由於不時被冠以「加班費」或「獎金」的名目,灰色收入常常難以甄別。
廣州最近發生的個事件似乎就是例證。此事讓官員們忿忿不平,有人甚至向媒體喊冤,儘管沒有用自己的真名。他們說,由於被要求交還已經發給他們的高額獎金,他們感覺自己受到不公對待。
隨著北京的反貪監察機構造訪這座南方城市,並對收入發放記錄進行審查,在過去兩年中以加班費或獎金名義領到錢的公務員最近被要求交還這些錢。廣州公安局一名警官憤怒地說,要求退錢的通知是5月16日收到的,通知要求在5月23日之前把錢以現金形式退回至一個指定的銀行賬戶中。
這名警官說:「我需要退還5萬元,而且還不能從我的工資裡扣。」這名警官和其他官員曾領取了5萬元人民幣,名義是去年12月廣州亞運會期間的加班費。這名警官表示這已經是第二次要求退還獎金了。他說:「4月28日,我被要求在5月4日前退還3.8萬元,這是找們2009年12月發的獎金。我已經在春節期把錢花掉了,到哪裡去找錢來補上?我想還不如去搶銀行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