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打擊這種腐敗行徑,2006年中國實施了一項使公務員收入更加透明的新政策。但這項努力沒有取得成效,查出過量發放津貼的檢查結果極少甚至從不被公之於眾。上月末,中紀委和政府部門就公務員津貼發出通知,要求全國各地的地方政府部門詳細列出發給官員的津貼。
記錄公務員的收入是一個好的開端,但是這項政策與其最初設想達到的目標還相距甚遠。反覆核查有多少錢被當做公務員津貼發放了出去固然重要,但是檢查的範圍仍然有限。
此外,對於公務員應得的津貼也應作出明確規定。應該規定津貼是否有額度上限,或者根據領取人的資歷或勞動時間來發放。
最後要強調的是,收入記錄應該公佈在網上,接受公眾查詢,因為公眾有權知道他們辛辛苦苦掙來的錢是如何發放給公務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