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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逃亡路 賴昌星:沒一天自由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8-08]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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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昌星發家史:從一介村民到一代私梟

 「紅樓」裡的「地下關長」

 「予以告知是什麼意思?」2011年7月23日,當警方在首都機場宣佈逮捕賴昌星時,只有小學三年級文化水平的他對逮捕令中的「予以告知」發出了這樣的疑問,這給原本嚴肅的批捕過程帶來了一些「喜劇效果」。然而,就是這麼一個文盲,12年前一手遮天,製造了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走私案——「遠華案」。

 賴家老七 從小就想著賺錢

 1958年9月,賴昌星出生在福建泉州晉江市青陽鎮燒厝村,家中兄弟姐妹8個,他排行老七。那時家裡十分貧窮,一家人只能擠在很小的3間祖屋裡。因為交不起學費,賴昌星直到9歲才上了學。不過,他對讀書提不起興趣,「從小就想著怎麼賺錢」。據兒時的玩伴回憶,上學的時候,賴昌星常常帶著大家一起賣油條、包子。別人覺得不好意思,他卻大大方方。

 讀到小學三年級時,賴昌星就輟學了。書讀不成,他就做起了小買賣。後來為了多掙錢,他跟著大哥到晉江、南安一帶打工,幹得最多的是挖水井。

 1977年,賴昌星回到燒厝村,和村民集資辦起了汽車配件廠。靠著年輕肯幹,他掙到了第一桶金。

 1985年,他又開了一個紡織廠,辦得也是紅紅火火。弟弟賴水強曾回憶說,「那時候錢很多了,一年能弄到一兩百萬」。

 本可以踏踏實實幹下去的賴昌星,這時候不安分了。1986年,他成立了一個印刷廠,偷偷摸摸地印刷黃色掛歷。事情敗露後,他被泉州市公安局通緝,跑到香港避風。

 到了香港的賴昌星,徹底「開了竅」。看到不少以前家鄉的「農哥」,如今成了腰纏萬貫的闊佬,賴昌星心裡癢癢,羨慕不已。心想,他們怎麼到香港幾年就富得流油?一打聽,原來不少是在「海上」起家的。賴昌星心中走私的念頭,也就在那時萌生了。

 後來,賴昌星結識了一位公安部門負責分管辦出入境的「要人」。在這位「要人」的指點下,1991年,賴昌星舉家遷往香港,成了香港居民。抵港之初,他創辦了以房地產投資為主的一家公司。開始幹得還不錯,盈利也可觀。但他念念不忘的仍是走私賺大錢,開始籌備成立新公司,為大規模走私鋪路。

 多年編織的關係網 最後一刻幫了他

 不過,再結實的網也有破的時候。

 1999年4月初,初春的北京春寒料峭,一封74頁的舉報信震驚了高層。這封署名為「一群伸張正義的人」在信中反映,以賴昌星為首的遠華集團,大肆走私成品油、植物油、香煙等貨物,案值高達500多億元。信中還形容說,賴昌星一夥「走私成品油之多,足以滿足廈門人游泳用」。同時,隨信還列舉了賴昌星走私關係網內20餘個重要人物,其中涉及黨、政、軍廳局級以上領導幹部16人。

 1999年4月20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對此作出批示,要求以海關為主,公檢法參加,組織力量查辦「遠華案」。涉及內部人員職務犯罪的,由中紀委牽頭徹查。

 即便此時,賴昌星對自己還有足夠的信心,相信一切還都在掌握中。據時任專案組副組長、前線總指揮的中國海關總署副署長牟新生事後回憶,當專案組秘密制定工作方案時,賴昌星還曾攜帶3000萬元巨款三次進京,企圖讓有關部門停止查辦廈門走私案。不過,這次賴昌星的伎倆沒能得逞。

 眼看事態已經無法扭轉,賴昌星銷毀大量證據,倉皇逃往香港。在香港,賴昌星一直與當時的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莊如順等人保持著熱線聯繫。見廈門「風平浪靜」,賴昌星於1999年8月10日潛回廈門處理公司「緊急事務」。

 其實,這是專案組為抓捕賴昌星使用的欲擒故縱手段,先撤離廈門,引其上鉤。8月10日晚12時30分,專案組下令收網抓捕賴昌星。廈門公安局200名警員分成5隊撲向5個點進行抓捕。但因為有人提前通風報信,賴昌星在廈門待了不到36小時後,就逃回香港。專案組撲了空。告密者正是莊如順。

 專案組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派人赴廣東,準備由廣東省公安廳聯絡香港警方,在香港抓捕賴昌星。此時,多年編織的關係網在最後一刻幫助了賴昌星,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向他通風報信:「你要從速飛離香港,不然就要成為砧上魚肉。」1999年8月13日一早,賴昌星舉家去了加拿大。

 在賴昌星潛逃加拿大後的一年半時間裡,經過專案組的深入調查,「遠華案」基本查清。自1996年至案發,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在廈門關區走私進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車、香煙等貨物高達人民幣530億元,偷逃應繳稅額約300億元。有600多人涉案,其中300多人被追究刑事責任,第一批就有14人一審被判處死刑。「遠華案」也成為新中國成立後第一大經濟犯罪案件。但作為主犯的賴昌星逍遙海外,一直沒有給這起大案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

 「賴關長」成走私大戶

 1994年初,經過在香港的一番「打拼」,賴昌星以港商的身份回到福建,成立了廈門遠華電子有限公司。不過,公司的主業不是電子產品而是走私芯片。看到一切順利,賴昌星又於1996年成立了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遠華集團」),走私範圍擴張至植物油、石油、香煙、汽車、化工原料、紡織原料等。

 經營走私,賴昌星可謂費盡心機。遠華集團沒有進出口權,賴昌星就以合作的名義,通過各種方式,先後利用廈門多家企業的進出口權進行走私。據報道,當年國有獨資的廈門開元外貿集團有限公司就是遠華的重要「合作夥伴」。1997年至1998年上半年,該公司與遠華集團合夥,以貨物進口不報關的方式走私植物油,總值超19億元人民幣。

 為了生意做得更順當,賴昌星不斷地「招兵買馬」,打通了多個政府部門,還在廈門修建了自己的走私據點——海鑫堆場。當時,遠華的貨物從港口拉到堆場後,海關裡的「內線」會將事先圈定要查驗的集裝箱箱號告訴賴昌星,他隨即命手下將裝有香煙、汽車等高稅率走私貨物的集裝箱掏空,再填進事先準備好的木漿等低稅貨物,以迎接海關「例行檢查」。據說,當年在廈門海關緝私會議舉行的同時,從會議室窗口就能看到遠華集團的走私油輪正在卸油。

 有了這樣的便利,賴昌星又開闢了一項新的業務——「承包」走私通關。賴昌星對此進行了明碼標價:走私一輛汽車要5萬至12萬元,走私一集裝箱香煙要10萬元,等等。後來,一些公司要走私成品油,甚至必須向賴昌星申請「指標」。走私得逞後,賴昌星再向對方收取70%的「抽成」。也正因此,在私底下,人們把遠華集團稱做廈門的「第二海關」,把賴昌星稱做「地下關長」。

 1998年,全國加大打私力度後,賴昌星不僅沒有收斂,反而改用更為隱蔽的「不報關」、「偽報品名」、「少報多進」等方式繼續肆無忌憚地走私。在他走私最囂張的時候,平均3天就有一艘萬噸油輪闖關卸油;每天有20多個集裝箱的走私香煙落地;8000多台走私汽車從這裡流向了全國其他地區;專為走私服務的地下錢莊每年換匯數以億計……

 只要領導有「愛好」,就「投其所好」

 賴昌星如此瘋狂地走私,遠華集團屹立不倒,靠的是他苦心經營多年的一張官商勾結的「大網」。

 賴昌星常說,不怕領導講原則,就怕領導沒愛好。熟悉賴昌星的人說,他很注意揣摩某些領導幹部的愛好。「只要領導有『愛好』,他就千方百計『投其所好』。」

 具體來講,賴昌星拉攏腐蝕官員有三大招。首先,最慣用的手法是「金錢鋪路」。對於「有用」的黨政機關、執法部門的領導,他會經常以「過節費」、「加班費」、「壓歲錢」、「借款」等各種名目行賄,動輒就是10萬、20萬甚至上百萬元。他曾向一位「有潛力的小官」借5萬塊錢,還錢時付給其20%的「利息」。通過這飽含「人情味」的一借一還,委婉地把錢送到了對方手裡。

 其次,就是「巴結高官」。賴昌星走私獲暴利後,頻頻出錢邀請高層人士到廈門「調研」,以此籠絡官員。為了全面打開走私渠道,他還將市領導、海關、公安、商檢等關鍵部門關鍵人物的子女、親屬招進公司,這些人基本上什麼都不幹,卻能享受每年數萬元的工資待遇。最後,就是利用色情誘人下水。在廈門市湖裡區,有一座外表平常的7層磚紅色小樓,這是當地聞名的「紅樓」。在賴昌星走私「紅火」的幾年間,這裡天天燈紅酒綠、異常熱鬧。據進過「紅樓」的人描述,裡面富麗堂皇,各種娛樂設施應有盡有——有豪華總統套房,有24小時循環播放的黃色影片,有可供兩人同時洗浴的大浴缸——當官員和美女洗鴛鴦浴或上床時,賴昌星的手下會秘密用針孔錄像機錄下來,以備日後要挾之用。

 就是使用這些伎倆,賴昌星的關係網越來越複雜,也越來越堅固,網羅的人士從政界、軍方到公安、海關,無所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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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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