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關長」成走私大戶
1994年初,經過在香港的一番「打拼」,賴昌星以港商的身份回到福建,成立了廈門遠華電子有限公司。不過,公司的主業不是電子產品而是走私芯片。看到一切順利,賴昌星又於1996年成立了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遠華集團」),走私範圍擴張至植物油、石油、香煙、汽車、化工原料、紡織原料等。
經營走私,賴昌星可謂費盡心機。遠華集團沒有進出口權,賴昌星就以合作的名義,通過各種方式,先後利用廈門多家企業的進出口權進行走私。據報道,當年國有獨資的廈門開元外貿集團有限公司就是遠華的重要「合作夥伴」。1997年至1998年上半年,該公司與遠華集團合夥,以貨物進口不報關的方式走私植物油,總值超19億元人民幣。
為了生意做得更順當,賴昌星不斷地「招兵買馬」,打通了多個政府部門,還在廈門修建了自己的走私據點——海鑫堆場。當時,遠華的貨物從港口拉到堆場後,海關裡的「內線」會將事先圈定要查驗的集裝箱箱號告訴賴昌星,他隨即命手下將裝有香煙、汽車等高稅率走私貨物的集裝箱掏空,再填進事先準備好的木漿等低稅貨物,以迎接海關「例行檢查」。據說,當年在廈門海關緝私會議舉行的同時,從會議室窗口就能看到遠華集團的走私油輪正在卸油。
有了這樣的便利,賴昌星又開闢了一項新的業務——「承包」走私通關。賴昌星對此進行了明碼標價:走私一輛汽車要5萬至12萬元,走私一集裝箱香煙要10萬元,等等。後來,一些公司要走私成品油,甚至必須向賴昌星申請「指標」。走私得逞後,賴昌星再向對方收取70%的「抽成」。也正因此,在私底下,人們把遠華集團稱做廈門的「第二海關」,把賴昌星稱做「地下關長」。
1998年,全國加大打私力度後,賴昌星不僅沒有收斂,反而改用更為隱蔽的「不報關」、「偽報品名」、「少報多進」等方式繼續肆無忌憚地走私。在他走私最囂張的時候,平均3天就有一艘萬噸油輪闖關卸油;每天有20多個集裝箱的走私香煙落地;8000多台走私汽車從這裡流向了全國其他地區;專為走私服務的地下錢莊每年換匯數以億計……
只要領導有「愛好」,就「投其所好」
賴昌星如此瘋狂地走私,遠華集團屹立不倒,靠的是他苦心經營多年的一張官商勾結的「大網」。
賴昌星常說,不怕領導講原則,就怕領導沒愛好。熟悉賴昌星的人說,他很注意揣摩某些領導幹部的愛好。「只要領導有『愛好』,他就千方百計『投其所好』。」
具體來講,賴昌星拉攏腐蝕官員有三大招。首先,最慣用的手法是「金錢鋪路」。對於「有用」的黨政機關、執法部門的領導,他會經常以「過節費」、「加班費」、「壓歲錢」、「借款」等各種名目行賄,動輒就是10萬、20萬甚至上百萬元。他曾向一位「有潛力的小官」借5萬塊錢,還錢時付給其20%的「利息」。通過這飽含「人情味」的一借一還,委婉地把錢送到了對方手裡。
其次,就是「巴結高官」。賴昌星走私獲暴利後,頻頻出錢邀請高層人士到廈門「調研」,以此籠絡官員。為了全面打開走私渠道,他還將市領導、海關、公安、商檢等關鍵部門關鍵人物的子女、親屬招進公司,這些人基本上什麼都不幹,卻能享受每年數萬元的工資待遇。最後,就是利用色情誘人下水。在廈門市湖裡區,有一座外表平常的7層磚紅色小樓,這是當地聞名的「紅樓」。在賴昌星走私「紅火」的幾年間,這裡天天燈紅酒綠、異常熱鬧。據進過「紅樓」的人描述,裡面富麗堂皇,各種娛樂設施應有盡有——有豪華總統套房,有24小時循環播放的黃色影片,有可供兩人同時洗浴的大浴缸——當官員和美女洗鴛鴦浴或上床時,賴昌星的手下會秘密用針孔錄像機錄下來,以備日後要挾之用。
就是使用這些伎倆,賴昌星的關係網越來越複雜,也越來越堅固,網羅的人士從政界、軍方到公安、海關,無所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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