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劃調整的工作安排具體有三個方面:第一,妥善安置幹部職工,原則上按照原職級安排到省直和合肥市、馬鞍山和蕪湖市三個對口的單位,同時也可以根據個人意願在其他市進行妥善安排。為了做好地級市巢湖市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專門成立合肥市巢湖老幹部服務管理局。第二,對於福利和待遇標準,按照屬地管理待遇從優的原則,幹部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的津補貼和城鄉居民的各項社會保障待遇原則上按照劃入地的標準進行調整,從今年9月1號起開始執行。第三,對社會最為關心的如何保障群眾生活,生活和生產秩序正常問題,在行政區劃調整期間,直接為企業服務和擔負公共管理職責的部門單位,特別像公安、公交、環衛、水電和煤氣、廣播電視、報紙、學校、醫院、金融、電信、郵政等機構和單位,將確保正常運轉。行政區劃調整之後,省直有關部門和相關市縣還會組織辦理好各類信息的變更,對居民各類由此產生的費用分別是由相關的市縣財政承擔。
另據瞭解,由於區劃調整之後巢湖的主要流域統一到合肥市來管轄,所以為了理順巢湖管理的體制,同時推動巢湖流域實現統一規劃、統一治理和統一管護,安徽省專門成立副廳級巢湖管理局,統一管理巢湖的規劃、水利、環保、漁政、航運、旅遊等事項,同時對於巢湖藍藻進行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