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銘暄借由此案談及中國死刑政策。他說,中國實行保留死刑,嚴格控制、慎重適用死刑的政策,保留死刑符合現階段中國國情,適應社會治安形勢的需要。但死刑畢竟是剝奪生命的最嚴厲的刑罰,應當嚴格控制,慎重適用,確保死刑只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李昌奎被改判死刑後,有觀點認為這是「網絡審判」、「輿論審判」。高銘暄就此表示,中國憲法和法律規定,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干涉。這並不意味著法院審判案件可以不尊重民意,不考慮輿情。李昌奎案二審改判確實引起輿論熱議。但雲南高院再審是根據被害人親屬申訴等啟動,是嚴格依照審判監督程序進行的,改判李昌奎死刑的判決,也是根據再審查明的事實,依照法律規定作出的。這與「網絡審判」、「輿論審判」完全不同。
李昌奎案再審改判後,此案是否會引起更多案件效仿,導致「翻案風」?陳光中認為,刑事再審程序是一種補救性的特殊制度,有嚴格的限定條件,只適用於糾正個別確有錯誤的生效裁判。不應將其他案件和李昌奎案作簡單類比。不當啟動甚至濫用再審特殊程序,不僅將極大損害司法審判的權威性,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同時,也極易造成司法權的濫用,侵害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