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排除合理懷疑」,又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認為,證明標準中列舉的三個條件,是對證據確實充分的認定。排除合理懷疑主要是吸收了英美法系的證據標準,就是說認定的事實所存在的懷疑,必須要做到有具體根據,建立在對案件客觀事實的綜合分析上,在法官內心確信達到了確實充分的程度,從而達到排除合理懷疑。
去年,中央政法機關聯合下發了《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和《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對非法證據排除作出了詳細規定。
汪建成介紹,去年出台的兩個證據規則,雖然主要是針對辦理死刑案件的證據規定,但是不僅僅限於死刑案件,而是多年司法實踐中對證據運用的一個總結。這次刑訴法修改過程中,吸收了兩個證據規定的精神和實踐經驗,擬將其納入法律,從立法層面完善非法證據排除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