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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機要費案再審 陳水扁夫婦獲判無罪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8-26]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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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出庭受審,露招牌微笑向媒體示意。

幕僚馬永成和林德訓減刑

據華夏經緯網引述台灣媒體報道,台「高等法院」更一審今日針對「公務機要費」宣判,陳水扁核心幕僚林德訓、馬永成兩人,各以偽造私文書判處1年4月及1年,其中,馬永成緩刑3年,但林德訓之前曾因偽證罪定讞,不得緩刑。是否還要上訴,林德訓表示,還要跟律師討論後再決定。

據報道,2010年6月11日,針對「公務機要費」部分,「高等法院」都曾判處馬永成、林德訓兩人重罪。馬永成以公務員侵佔公有財物,判處有期徒刑11年,褫奪公權5年;林德訓以公務員侵佔公有財物,判處有期徒刑10年2月,褫奪公權5年。但在2006年7月1日,「一罪一罰」「刑法」修正案後,林德訓又多被以連續犯判處10罪,各處有期徒刑5年,均減刑為有期徒刑2年6月。

其中,偽造私文書部分,「高院」判馬永成有期徒刑1年8月,減為有期徒刑10月。林德訓處有期徒刑1年2月,減為有期徒刑7月。不過,2010年11月11日,「最高法院」則將「公務機要費」等案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在今天「高院」更一審宣判後,除非檢察官持續上訴,否則馬永成、林德訓兩人被捲入陳水扁涉嫌貪瀆等相關官司糾紛,已進入尾聲。對馬永成而言,剩下的就是預定10月宣判的二次金改案。而林德訓的相關官司則已經告一段落,只剩下因「公務機要費」案衍生的偽造私文書罪是否還要上訴。

陳水扁案合議庭:審案沒有藍綠只有「法律」

據華夏經緯網引述台灣媒體報道,陳水扁「公務機要費」等案今天更審宣判,扁刑度驟減。承審合議庭由庭長沈宜生、受命法官賴邦元、陪席法官吳炳桂組成,3人強調審案「沒有藍綠、只有『法律』」,判決禁得起檢驗。

據報道,沈宜生今天說,從一開始中籤承審扁案,合議庭就秉持「沒有藍綠、只有『法律』」的原則,期望判決禁得起歷史檢驗,也讓藍、綠雙方無話可說。合議庭也因案件龐大、複雜,3名法官分工審理案件不同部分,讓合議庭沒有受命、陪席法官之分。

合議庭將「公務機要費案」被控貪污部分改判無罪,對各界評論早有心理準備;但合議庭強調問心無愧、依「法」辦案,且南港案、洗錢部分,扁、珍仍遭重判,各界應平衡檢視整份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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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家族弊案
      責任編輯:長江七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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