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哈爾濱消息,記者從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瞭解到,受社會廣泛關注的王文襄、白鵬故意殺人案,近日經最高人民法院覆核終結,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日依法對王文襄、白鵬執行死刑。
法院審理認定,2001年12月,王文襄任法定代表人的黑龍江信恆集團有限公司與鍾益師任法定代表人的黑龍江東西方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款糾紛訴至法院,信恆集團有限公司敗訴,王文襄懷疑鍾益師訛詐其錢財,與鍾結怨。
2008年12月,鍾又以賠償損失、更換正式銷售合同等為由將黑龍江信恆集團有限公司再次訴至法院,雙方矛盾加劇。王文襄產生以暴力手段報復鍾益師之念,指使、僱用時任其秘書的白鵬綁架鍾益師,並與白商量找人共同參與。白鵬遂邀約於毅參與,並應允事後給於20萬元。王文襄向白鵬提供鍾益師的具體住址,又讓白從信恆集團辭職,向白支付數萬元用以準備作案工具,並共同商量選定作案地點等。
2009年5月,王文襄因白鵬、於毅遲遲未動手而不滿,打電話催促。白鵬、於毅於同年5月18日上午在鍾益師家住處的停車場,採取繩子勒頸部、捂壓嘴部、捆綁雙手手段將鍾放入汽車後備箱內,後駕車前往事先選定的磚廠,將已死亡的鍾益師抬至廢棄窯洞內,將鍾焚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