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法制日報9月6日報道,近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而提出的替補方案進行公眾咨詢。此次替補方案的提出可謂「一波三折」。雖然反對派要求政府撤回有關方案,但是據目前觀察,社會主流意見支持修例。政府若能做好咨詢工作,進一步完善有關方案,修例並非不能達成。對此,香港亞太國際關係學會研究員陳振寧發表題為「香港立法會議席補選方案緣何如此爭議」文章,內容摘要如下:
提出修例的原因
立法會議員出現空缺時,根據法律規定要進行補選。此次政府提出修例是針對反對派(公民黨和社民連)發起全港補選(即所謂五區「公投」)的。2010年1月25日,五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同時辭職,而後又參與補選,策動所謂「變相公投」。由於香港立法會共有五個選區,每一個選區都有一位立法會議員辭職,而按照《立法會修例》須進行補選,所以全港選民都可同時獲得投票機會。此次選舉,反對派以爭取「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為選舉議題,指出只要選民投票給他們,即表示支持其議題。
社會普遍對反對派的行動並不支持。根據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於2009年12月22日至30日進行的調查顯示,有56.7%的被訪者不贊成/非常不贊成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辭職的做法,只有28.1%贊成/非常贊成。結果,2010年5月16日進行立法會補選,在建制派的杯葛下,投票率只有17.2%,是歷屆新低。而補選須耗資1.26億元,不少市民都認為反對派的做法是浪費公共資金。
政府原方案的爭議重點
2011年5月17日,港府公佈了《填補立法會出缺議席的安排》建議,期望同年7月立法會休會前進行表決。建議的主要內容是立法會地區直選和新設區議會功能界別(該功能界別的代表由全港300多萬選民選出)如在任期內出現空缺,會按上一次換屆選舉的結果定出人選作替補,人選為在上一次換屆選舉中,獲得最大餘數得票的候選人名單的首名未當選候選人。
該方案引起部分學者的質疑。其理由如下:一是香港實行比例代表制,該制度的原意是議席按各政團的得票比率作分配,以反映社會中的民意分佈。政府的方案卻是由獲得最大餘數得票的候選人名單的首名未當選候選人成為替補者,這意味出缺未必是同一政團的代表補上,削弱了議會議席分佈反映社會中民意分佈的程度。
二是政府指出該方案與德國、芬蘭、波蘭等國家的制度「類似」,但是事實上,這些國家的議席出缺是由同一政黨名單下一名未當選者填補。政府又指澳洲塔斯馬尼亞地方議會是在任何議席出缺下,重點考慮辭任議員所得的選票,以決定投票給辭任議員的選民心目中的第二選擇,但是該議會的選舉制度是讓選民投票時選出第一選擇、第二選擇等。所以,政府的方案和說辭難免給人感到準備不足,思慮不周。
三是政府的方案是無論議員主動辭職,或死亡、病重、入獄等都適用,即是任何出缺原因,一概不進行補選。不少市民的確不滿議員辭職,但是並不代表認同政府以「一刀切」的方式處理問題。
四是與以往一貫處理重大立法的做法有別,政府並沒有就其建議展開公眾咨詢。這無疑引起不少重視立法程序公議的市民的不滿。
面對學者的質疑,政府於6月28日作出讓步,將原方案修改為空缺由出缺議員的同一名單候選人替補。綜觀當時形勢,反對派極力反對政府修例,並嘗試向市民解釋其理由,但是一般市民並不理解政府方案的內容,尤其香港的立法會選舉制度本身已較為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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