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河北高院提審該案後撤銷了原來的三次判決,將案件發回重審。
今年9月8日,王朝一案在北市區法院開庭重審,經過連續14個小時的開庭審理,9月9日凌晨,合議庭以王朝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與此前判決一致。
母親堅信王朝清白
王朝的母親楊惠賢昨天也隨律師到了保定,她說,在王朝案重審判決書中,北市區法院合議庭只對辯方辯護觀點予以否認,並未提及辯方證據,也沒有表示對這些證據的態度。
此外,楊惠賢還注意到,合議庭的庭審判決詞和判決書不一樣,「很多辯護觀點判決書上有,判決詞上卻沒有,也就是說,合議庭在還沒有完全考慮辯護觀點的時候就草草宣判了」。
楊惠賢稱,她堅信王朝是清白的,並表示,「只要法院不判決他無罪,我會一直替他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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