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廣州日報報道,昨日,廣東省檢察院向媒體通報,9月14日,外逃至澳大利亞8年的原南海市置業公司經理李繼祥因洗錢罪被澳大利亞昆士蘭州高級法院判入獄26年。被李繼祥轉移至澳大利亞的4000萬財產已有近3000餘萬收繳至國內。至此,廣東省檢察機關8年追逃的戰役終於取得重大勝利,此役是中國與澳大利亞警方聯手成功追訴外逃貪官的第一案。
判決結果
9月12日,案件法庭審理結束,陪審團於9月13日裁決李繼祥被控九項罪名成立。次日,澳大利亞昆士蘭州最高法院宣判李繼祥因洗錢罪判處監禁14年至少入獄10年,因利用犯罪收益違反澳國刑法1995第400章第4條判處監禁12年至少入獄9年。上述刑罰於2011年9月13日起同時執行,9年內不准獲假釋。目前,李繼祥還沒有對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
外逃
挪用公款案發
嫌疑人聞風潛逃
2003年9月,佛山市南海區檢察院在查辦南海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運南涉嫌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單位受賄一案過程中,發現李運南夥同原南海市置業公司經理李繼祥在香港私人合夥成立公司,將住房基金挪用到境外公司使用。9月30日,李繼祥成功從香港出境外逃至澳大利亞。
李繼祥,南海人,原任國有公司南海市置業公司經理。1997年4月他在廣州註冊成立了下屬公司廣州保稅區長遠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下稱長遠公司),並任該公司經理兼法定代表人。1998年,他與李運南合夥在香港成立中匯(香港)有限公司。
1998年6月至2001年5月期間,李繼祥夥同李運南,違反政府住房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利用職務之便,分多次以合作經營投資的名義,採取由長遠公司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借款的方式,非法挪用南海市政府住房基金。而後李繼祥分多次將上述挪用款項通過調匯公司、地下錢莊或隨身攜帶等方式轉往中匯公司和其他私人賬戶,再將約4千萬元人民幣轉往澳大利亞購買別墅或存入其家屬賬戶中使用。
李繼祥的妻兒以及李運南的妻兒早在1999年就移民至澳大利亞,李繼祥、李運南成為名副其實的裸官。憑借非法轉移的數千萬資產,外逃到澳大利亞的李繼祥過上了奢華的日子,很快入籍澳大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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