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29日上午經表決,通過了關於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草案。這是中國第一個專門針對反恐工作的法律文件,意味著中國在反恐領域的立法邁出第一步。
由於中國現行法律沒有對恐怖活動、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的含義作出規定,直接影響到對恐怖活動的打擊和對涉恐資產的控制,也影響到反恐怖國際合作。為此,新通過的這份決定對恐怖活動、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作了界定。
決定稱,恐怖活動是指以製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為目的,採取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行為,以及煽動、資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協助實施上述活動的行為。
決定指出,恐怖活動組織是指為實施恐怖活動而組成的犯罪集團。恐怖活動人員是指組織、策劃、實施恐怖活動的人和恐怖活動組織的成員。
目前,世界上反恐怖任務比較重的國家,都通過立法確立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名單。根據中國反恐怖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新通過的這份決定指出,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名單,由國家反恐怖工作領導機構根據本決定的有關規定認定和調整。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公佈。
為進一步加強涉恐資產監控工作,推進反恐怖國際合作,決定指出,國務院公安部門公佈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名單時,應當同時決定對涉及有關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的資金或者其他資產予以凍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