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財新網報道,10月31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中級法院就白志明涉嫌受賄、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非法持有槍支、彈藥一案,公開開庭審理。
涉嫌受賄,為赤峰市檢察院指控的四項罪名中,最為嚴重的一項。檢方指,2001年8月至2008年11月,被告人白志明利用擔任錫林郭勒盟行署副盟長、錫盟盟委副書記、內蒙古自治區扶貧辦副主任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等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1023萬餘元(10235507.84元)、2萬美元、1萬歐元。
據檢方指控,白志明涉嫌受賄,主要涉及在建設工程、公司並購、土地和礦產開發等領域。
2000年,錫盟翔達建築安裝有限公司經典楊捍東請求時任錫盟行署副署長的白志明關照,試圖承攬錫盟網通公司家屬樓工程。2001年白志明向楊捍東索取樓房一套,價值28萬餘元人民幣。2005年,白志明為楊捍東承攬到武警錫盟支隊搬遷工程後,向楊索取購車款200萬元,後歸還100萬元。
2001年,白志明受內蒙古奈倫集團董事長郭占春請托,為該集團整體收購錫盟食品總公司、獲得錫林浩特市貝力克牧場使用權等方面給予關照。後,白志明向郭占春要求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購進樓房一套,從中收受賄賂計價值人民幣9萬餘元。
2005年4、5月份,另一江蘇徐州市個體建築商朱友路欲承包錫盟公安局辦公樓大理石外掛工程,請求時任錫盟盟委副書記的白志明幫忙,送給其海信牌電視機一台,價值人民幣29500元。
同年夏天,白志明幫助內蒙古蒙元文化協會會長阿雲嘎開辦蒙元博物館、獲取工程用地、螢石礦開採權等,收取現金20萬元。
白志明還通過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向錫盟茂源典當公司法定代表人白少雲等人收受跑步機、紅利等27萬餘元;通過幫助鄂爾多斯市布拉格建材公司經理布拉格結算錫林浩特市政府欠的工程尾款,收受賄賂1萬美元、1萬歐元,以及收受裝修款、家電等,共計17萬餘元。
起訴書還指控,白志明還通過內蒙古遼通房地產有限公司董事長吳澤學,借款給內蒙古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吉興業、中鹽青海省崑崙鹼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楊國良,獲取利息等不法收入,約為700萬元。
此外,被稱為「豪車狂人」的白志明利用職務之便,向錫盟公安局索取豐田凱美瑞轎車一輛,向錫盟鑲黃旗政府索取凌志4700越野車一輛,要求錫盟西烏旗旗長巴特爾為其購買凌志5700越野車一輛,後白志明將自己的豐田4700越野車作為交換。
在31日上午為時3小時的庭審中,公訴人就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出示上述相關證人的證言證詞,並以銀行結算憑證、檢驗鑒定報告、價格評估報告等作為輔助材料。
白志明就幾項事實進行自辯。他提出,法庭指控的「向楊捍東索取樓房」一事,他曾全額償付購房款,並具備收據。另,內蒙古蒙元文化協會會長阿雲嘎通過白志明的老同學找到他,其中10萬元現金包括了阿雲嘎送給他女兒的結婚禮金、新房入住的賀禮等。
白志明的代理律師、北京市尚權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青松亦出示相關證據,以及證人的最新證詞。他提出,證人證詞、白志明本人的供述,前後均出現變化,相關情況應調查核實。
庭審中,因白志明的身體出現狀況,此案在10月31日上午休庭後,即延期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