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韓國《亞洲經濟》報道,一直以來,韓國各大商業銀行沒有對那些已經到期但沒有被儲戶及時取走的存款的過期部分支付利息,而今後這種不合理現象將得到改善。不僅到期後沒有取走的存款會獲得利息,到期前中途解約的存款也會按照存款期間附加相應的利息。
▲ 過期的儲蓄將附加利息
據韓國金融界9日消息,此前各大商業銀行對已經到期但沒有取走的存款支付年0.1%左右的利息,而這筆資金被用來放貸的話,銀行的利息收入則可高達6%,對銀行來說,這筆沒有被取走的休眠存款成了重要的一筆「財源」,甚至有一部分銀行不會主動提醒儲戶取走到期的存款。
統計發現,在去年到期的925萬億韓元的定期存款和零存整取型存款中有231萬億韓元沒有被儲戶取走,總共涉及520萬個賬戶。
雖然銀行界今年創造了史上最高收益,但仍舊不肯對這種「利息生意」放手,遭到各界批評,壓力重重的銀行界終於決定對此做出改善。
國民銀行決定,對那些已經到期的存款在到期一個月內以原定利率的50%支付利息,接下來的三個月則以原定利率的20%支付。也就是說,儲戶如果以4%的年利率進行了定期存款,到期後的第一個月可以獲得2%的利息,此後的三個月可以獲得0.8%的利息。但是如果三個月後儲戶也沒有取走存款的話,為了防止成為休眠存款,利率水平會進一步降低。
另外,友利銀行會在儲蓄開戶進行存款時勸告儲戶直接選擇到期後自動轉存。而韓亞銀行決定存款到期後的第一個月以告示利率支付利息,此後利率會減半。目前,韓亞銀行的告示利率為年2.4%。
▲ 中途解約也可獲得利息
一直以來如果存款中途解約的話基本不會支付利息,這種不合理現象終於將得到改善。
據悉,大部分銀行對於中途解約的存款,如果其存款期限超過了約定的一半將以原定利率的50%支付利息,而越接近到期日利率越高。但各個銀行的實施方案略有不同。國民銀行以3個月、6個月和9個月為單位支付利息,而友利銀行和企業銀行分別以日和月為單位支付利息。
某商業銀行的有關人士表示:「銀行改善這些問題是擔負起社會責任的一種表現。通過這項改革,每年會有500多萬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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