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北京晨報報道,11月19日,遼寧鐵嶺中院公開審理了足管中心女子足球管理部原主任張建強受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一案。庭審於上午8點半開始,中午休庭一小時,下午2點40分結束,法院沒有做出宣判。審判長在宣佈休庭之後表示,合議庭將在認真研究公訴人和辯護人的意見之後,擇日開庭,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遼寧省鐵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7年4月至2009年10月期間,張建強在擔任足管中心業餘部副主任、足管中心綜合部副主任、足管中心女子足球管理部主任期間,利用管理裁判、女足工作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在裁判選派和執法比賽中得到關照等事項謀取利益。
根據央視新聞頻道昨天上午直播的庭審,張建強曾先後24次收受8個俱樂部和2個省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共計238萬元人民幣。其中,陝西國力為90萬、山東魯能40萬、上海申花10萬、江蘇舜天8萬,其餘還包括雲南紅塔和諸多女足俱樂部的賄賂。下午,央視的報道中又提到,張建強被控訴的受賄涉案金額增加到273萬元。因為2003年11月,他與足球裁判陸俊通謀,在比賽中對上海申花SVA文廣足球俱樂部給予關照,收受該俱樂部人民幣70萬元後與陸俊平分。案發後,張建強已主動上繳贓款260.95萬元。但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建強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均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指出,江蘇華泰女足俱樂部負責人何雪德曾先後送給張建強5萬元,希望張建強能夠利用職務之便給予江蘇女足「關照」。對此,張建強回應自己屬於「履行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他表示:「那是為了感謝我對江蘇女足的支持。當時我負責女子部,給予的幫助實際就是在女足培訓、選拔、競賽安排中的幫助。」而辯護律師則提到,因當時國家隊中江蘇女足球員較多,何雪德在泰國送了2萬元,希望張建強對她們多關照。對此,張建強的回答是:「江蘇女足在中國奪得世界盃亞軍方面做出了巨大貢獻,那2萬元我確實收了。其中一部分用來發給球員,作為獎金。」
下午,庭審進入辯論階段。張建強的辯護律師否認檢方前7條受賄罪的指控,為張建強做無罪辯護,雙方在法庭上展開激烈辯論。律師表示,雖然張建強拿了錢,但沒有明確直接指示裁判如何吹罰,所以不應構成受賄罪。若此觀點被法庭採納,張建強則可避免數罪並罰的局面。張建強當庭表示對受賄事實無異議,在自我陳述中表達悔過之意,期待得到公正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