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學習時報刊登作者名為郭禕的評論文章,論述黨如何「不斷保持純潔性」,文章內容如下:
面對新時期新形勢下的各種挑戰,我們黨該如何「不斷保持純潔性」?毋庸置疑,我們至少可以從黨內和黨外,或者說從黨自律與他律兩方面入手尋求實現路徑。黨內自律主要包括黨員自律、黨組織自律與黨內法規約束自律等,黨外他律則包括國家憲法法律強制、社會道德規範、社會輿論壓力等。必須說明的是,純潔性的保持一方面與黨內思想、組織、作風建設以及領導幹部的以身作則密不可分,另一方面也需要國家法治的有力保障,可以說,離開了法治就很難有純潔性。
憲法法律意識保障思想上的純潔性。2004年9月15日,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5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強調,「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依憲執政」。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不僅從根本上確立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國家性質,而且為黨的執政和政府行政提供了基本原則與行為準繩。依法治國作為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樹立憲法法律意識自然是包括所有黨員幹部在內的全體國民之應有的基本思想觀念。因為憲法法律不僅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性質和權力歸屬,也是黨的領導的必然結果。在黨的領導、依法治國與人民當家作主三位一體的國家治理體系中,依法治國是實現黨的領導與人民當家作主的基本維繫和保障。從這個角度上而言,黨的純潔性程度體現和說明著依法治國與人民當家作主的程度與水平。如習近平同志所強調,「信仰純潔是共產黨人最根本的純潔」。新時期,無論是強化對共產主義的堅定信仰,還是樹立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堅定信念,都需要所有黨員幹部從牢固樹立憲法法律意識做起,以黨和人民的意志形成的憲法法律規定作為保持思想上純潔的行為規範,才能因此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為黨和人民的偉大事業奮鬥終身。
嚴格依法依規辦事保障組織上的純潔性。顯而易見,對於一個擁有8000多萬黨員、380多萬個基層組織的大黨,保持組織上的純潔性絕非易事,甚至要經受難以想像的風雨。在面對很多人把入黨、當幹部作為個人或家庭、親屬獲取利益的政治資本這種動機考驗時,在面對「帶病入黨」或「帶病提拔」這種不良現象時,在面對有些地方和部門在對黨員隊伍和黨的幹部隊伍管理上不同程度地存在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問題時,正確的解決路徑應當回歸到黨內法規或國家法律的規定上來,以嚴格依法依規辦事保障黨在組織上的純潔性。比如《黨章》中關於黨員八項權利與八項義務的規定,《公務員法》中關於公務員八項權利與九項義務的規定,都對黨員與公務員的權利義務予以明確,為廣大黨員幹部充分認識自身角色和明確行為規範釐定邊界。如果將新時期或近年來出現的種種問題加以歸納整理,我們會發現問題的關鍵並不是因為缺乏應有的國家法律支撐或黨內法規界定,而是實踐中在執行落實這些規定上出了問題,沒有一以貫之地嚴格執行現有規定。後果是不僅從反面包容或放縱了這些問題加劇,且很大程度上損害了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應有的威嚴度和公信力。
依法懲治腐敗保障作風上的純潔性。保持黨的作風純潔,核心是密切聯繫群眾。但黨內一定時期或一定地區不同程度存在的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好人主義的錯誤或不良風氣敗壞了黨的聲譽,推遠了黨與群眾的距離。尤其是貪污腐敗分子,不關心群眾疾苦,只顧形象面子;不注重為民謀福,只顧個人私利;不深入聯繫群眾,只顧吃拿卡要。在黨成立90餘年的新形勢下,懲治腐敗分子對保持黨作風上的純潔性、密切聯繫群眾和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來說意義十分重大,黨的純潔性同一切腐敗現象是根本對立的,反腐倡廉就是要同各種腐敗現象作鬥爭,維護黨的肌體健康,維護黨的純潔性。但現實中突出的問題是在懲治腐敗中出現的有的地區和領域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可以說,保持黨作風上的純潔性,堅決懲治腐敗和有效預防腐敗無疑是兩大重要保證,但同時應當謹記的是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相結合是保障「懲防並舉」取得實效的有力保障。只有充分尊重和堅持發揮法治的力量,腐敗分子才不敢繼續囂張,密切聯繫群眾才能落到實處,作風純潔才會自然生成。
社會法律監督保障領導幹部的純潔性。習近平同志曾指出,嚴格的監督是防止黨員和黨的幹部腐化變質、維護黨的純潔性的重要途徑。從實際的監督力度和監督實效看,社會團體、廣大群眾以及社會輿論等對領導幹部的監督更具活力和生命力。所以,廣義上的法律監督,即社會主體對法律實施的監督作用相較國家層面的法律監督不容忽視。因為社會層面的法律監督基本上解決了「不敢進行有效監督」的問題,使得領導幹部的言行處於一種相對公開透明的狀態,從社會氛圍的營造上給領導幹部以無形的壓力,將外在監督因素轉換為內在的自我約束,達到領導幹部處處以身作則、模範遵守黨紀國法、充分發揚民主作風、勇於擔當敢於負責的良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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