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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華女友或構成故意殺人罪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8-16]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聞晚報報道,隨著悍匪周克華的伏法,目前焦點轉移到周克華的90後女友張貴英身上。

根據央視此前的報道,周克華每次作案前後都會與女友溝通,周克華是如何認識比自己小22歲的張貴英的?張貴英是否參與甚至策劃了周克華的系列殺人?節儉的周克華是否把搶來的錢給了張貴英……隨著張貴英被警方提審,越來越多的謎底正在浮出水面。

女友

軍師?周作案前後都與她聯繫,13日晚她接到「預告作案」電話

周克華有一個特點,每次作案之後、作案之前都會跟女友聯繫,這種非常短暫的聯繫,他會告訴女友作案的一些情況和想法。所以對其女友的審訊工作現在仍在進行,而且非常關鍵,能夠進一步幫助警方固定周克華作案的這些細節和線索,進一步確認還有沒有其他相關聯的案件,進一步求證沒有找到的那把槍 (2009年3月 19日,周克華槍擊重慶市高新區石橋鋪駐軍哨兵,搶走的一支81-1自動步槍)究竟是在哪裡。

警方透露, 13日晚,周克華跟他的 「女朋友」通話,說10日沒搞到什麼錢 (註:此前媒體披露的搶劫數量為25萬元,實際為7萬元),準備在14日 「再幹一次大的」。

由於警方尚在審訊周克華的女友,目前有關她的消息不多。不過,網絡微博上已經對周克華女友照片瘋狂轉發。網友稱周克華女友名叫張貴英,四川宜賓人,今年20歲,與周過從密切,住在沙坪壩區高灘巖一出租屋內。

同夥?她的住處距槍擊案現場2公里,可能是周的藏匿地點

儘管現在還沒有信息能夠證明,悍匪周克華曾經在該出租屋逗留,但記者卻發現,該出租屋距離「8·10」持槍搶劫殺人案現場很近,只有大約兩公里的距離,距離斃命地直線距離也不過4公里左右。

張貴英的住處是否就是周克華的藏匿地點?目前警方仍在審理中。但分析該出租屋的位置和周邊環境,確實具有容易藏匿的特點,其一,這個片區較偏僻,不起眼,幾乎每棟房子都長得差不多,內里巷道路窄且多,多掩體;其二,租房者多為臨時租戶,月租金都是按月交,流動性很強,不容易被人發現。易逃離出租房的選址很特殊,剛好位於「8·10」劫案案發地和周克華逃離地點的中軸上,毗鄰主路,有多條岔道,易逃脫。

奢侈?她在端午節拍攝萬元寫真,周搶劫被疑為供高消費

節儉的周克華為何要在7個月內兩次搶劫?根據目前被披露的情況來看,與張貴英的高消費不無關係,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在張貴英的家裡發現了一箱精美的藝術照,據父母介紹,這是張貴英端午節之前拍攝的,當時她從宜賓提前回家,身上就帶上了這麼一箱藝術照,這些藝術照製作精美,按市面上影樓的價格近萬元。據家人介紹,端午節之後張貴英就匆匆離開了宜賓,說要去重慶治病。

目前,警方對張貴英的審訊工作仍在進行中,這有助於警方進一步瞭解周克華作案的細節和線索,進一步來確認還有沒有其他相關聯的案件。如果確認了相關事實,張貴英也逃脫不了刑事處罰。

老實?鄰居說她低調斯文,一點不像在社會上混日子的人

重慶市高灘巖正街一帶,聚集著大量的出租房,大多年代久遠,房屋老舊,環境雜亂,這裡主要是外來務工者居住。張貴英就居住在其中的窩凼區域,其房間於8月14日被警方貼了封條,封條蓋章顯示為重慶市沙坪壩區公安分局新橋派出所。

張貴英租住的房屋位於二樓,只有一間,僅10餘平方米,房屋門鎖已壞,從鎖洞往裡看,房裡佈置簡陋,沒什麼傢俱。房東侯先生向記者證實,租住的正是名叫張貴英的年輕女子。據鄰居介紹,張貴英被帶走的時間為14日早上7時許。 「當時有四五個便衣,帶走了一個穿紅色衣服的。 」一位鄰居說。

據房東侯先生介紹,張貴英今年7月8日住進來,當時約定的租金是300元/月。在一個多月的租期中,只見過她一面,「那個姑娘看來好老實喔。 」在房東的觀察中,這個隻身一人前來租房的姑娘個子不高,不到1.6米,偏瘦,皮膚白,眼睛大,嘴唇有些厚,挺清秀。她的頭髮是黑色的,沒染過,穿著一套有點像制服的粉色套裙,高跟鞋,很斯文,「一點也不像在社會上混日子的人。 」

周邊鄰居也對張貴英的低調印象深刻。多名鄰居表示,雖然知道這名女子租住在此,但沒怎麼見過她,對張貴英幾乎一無所知。一位鄰居說,他只見到隔壁的房間晚上有燈光,但一直關著門,「只知道是個女的」。

在張貴英被警方帶走後,其房東向記者表達了疑惑。一個疑點是,當初張貴英租房時,稱自己在附近新橋醫院上班,但事後查閱租房的登記信息,發現登記的身份證號碼是假的,顯然在登記時有意隱瞞部分身份信息。昨日有媒體專門趕赴新橋醫院求證,該院宣傳科工作人員表示,「她絕對不是我們單位的。 」另一個疑點是,房東找張貴英要房租,對方從門縫裡遞出房租,沒有給房東正面接觸的機會。

懂事?父母說只知道女兒去重慶治病,沒聽女兒說過周克華

張貴英的父親張強說,女兒從小很懂事,小時候學習很好。不幸的是,女兒初三時患上癲癇病,智力開始下降,學習越來越差,初中畢業後只得輟學。後來,女兒和鄰居家的同學到廣州打了一年工,因病情加重,只得回家醫治。 「張貴英回家後,家人想盡一切辦法為她治病,但效果不佳。之後,她在宜賓找到貼瓶子標籤的工作。 」

張強告訴華西都市報記者,女兒在宜賓工作時,在宜賓租房子住,只是偶爾回家。今年端午節,女兒提出要去重慶治病。臨走時,女兒帶走治病的資料和化驗單。 「昨天以前,我們都不知道女兒出事了,直到警方找上門問話才得知了女兒的情況。 」張強說,昨日,當地派出所帶人來家裡問話,得知女兒與一個窮凶極惡的歹徒有瓜葛,且被重慶警方控制時,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張強夫婦說,當地派出所帶了重慶辦案民警調查情況,拿出了周克華的照片,他們根本不認識,從來沒有見過他,也沒有聽女兒說過。

母親王霞只知道女兒在重慶治病,對女兒其他情況並不清楚。張貴英每隔幾天會主動給家裡打電話,最近已經10多天沒有往家裡打電話。「最近一次給家裡打電話是10天前,女兒沒有說什麼特別的,和平常一樣。得知女兒出事後,我們昨天晚上7點左右撥了女兒的電話,但電話一直沒有人接。 」王霞說。

前妻

2009年周搶到步槍後,曾在她面前擺弄炫耀

不止張貴英,周克華的前妻也捲入該案,目前已知2009年槍殺哨兵搶走槍的下落,前妻是知情人。

2009年3月19日,周克華在重慶市高新區某部隊營房,蒙面持槍襲擊一名哨兵,並搶走半自動步槍一支。回顧周克華的數次作案,他都手持短槍,從未用過長槍,那支搶來的半自動步槍究竟在哪兒?用意為何?

據知情人士透露,周克華有「戀槍癖」,對軍事方面的內容十分感興趣,《輕武器》是他十分喜愛的書籍之一。此外,周克華隨身攜帶著鍾愛的好幾把短槍,睡覺也不離身。對於這些槍支,周克華十分疼愛,儘管常年亡命天涯,但只要一有機會,他就會去買縫紉機油,把每把槍都擦得亮亮的。

2009年3月19 日,周克華在重慶搶到步槍後,既得意又歡喜,回到家中,他叫來前妻,興奮地一會兒肩扛步槍,一會兒端著走兩圈,還問前妻「架勢如何? 」後來,周克華和前妻坐公交車路過重慶的一座山時,他遙指山上,對前妻說,「我把槍埋那座山上了。 」但記者瞭解到,因為這座山太大,警方去這座山上進行仔細搜索,沒有找到那支槍。

記者獲悉,周克華的前妻對他的過往經歷並非不知情,她可能要為此承擔包庇罪的責任。

她說周曾研究分析另一悍匪張君的弱點

周克華的前妻徐某說,周曾經研究另一個全國聞名的悍匪張君,並認為張君的弱點是女人和手機。

張君在落網之前,先後認識5個重慶女人,在他屢屢犯案期間,張君的情婦嚴敏、秦直碧、楊明燕、陳樂、全泓燕都為他提供住處,窩藏他,有的甚至還陪同幫助他實施搶劫殺人計劃。

但詭異的是,伴隨著四川宜賓20歲女子張貴英浮出水面,警方最終鎖定周克華的行蹤,便源自對張貴英電話的監控,周克華也和他鄙視的張君一樣,最終栽在了女人身上。

刑法專家分析周克華女友是否涉嫌犯罪

幫助藏匿須負刑責,幕後操控可判死刑

「這是個出人意料的事情,誰都沒想到,在周克華犯罪的背後,居然還有個女友張貴英,且每次犯罪前後,都會跟周克華溝通。」南京大學刑法學博士張淼告訴記者,整個事件他一直在關注,對於其女友是否會涉嫌犯罪,還需要看警方調查的細節和證據。但是,從專業角度,張淼做了幾種假設,認為這一事件將可能向這幾個方面發展。

涉嫌窩藏、包庇罪?

張淼說,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這一行為必須是在被窩藏、包庇的人犯罪後實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後產生的,且雙方沒有事前通謀。 」

按照這一法律規定,假設張貴英只是周克華的一個「單純」的女友,對其行蹤不管不問,或者問了,但周克華並不說。直到此次案發,看到通緝令,得知自己的男友就是殺人嫌犯時,張貴英在吃驚之餘,為了繼續與男友長久相處,主動為周克華提供藏身的住處,主動為其提供警方布控的線索,或者是在公安機關抓捕他時,阻撓公安機關甚至向公安機關描述虛假的逃跑路線和方向,使得周克華逃匿,「只要有這些情況,即便事後周克華還是被擊斃,張貴英仍構成該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

涉嫌故意殺人罪,系從犯?

「她也有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可能是從犯,是幫助犯。 」張淼說,根據目前媒體發佈的信息,感覺張貴英在周克華每次作案前,應該是知道其犯罪行為的,甚至是 「互相商量過」,「比如,事先對周克華的舉動進行了精神鼓勵,並幫其分析案件的漏洞。在其犯罪得手後,又讓周克華躲到她的住處等,都有可能構成從犯。」

按照法律規定,幫助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沒有直接參與犯罪的實行行為,而是向實行犯提供幫助,使其便於實施犯罪,或者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幫助犯是從犯的一種,即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這也就意味著,張貴英如果構成該罪,基本不可能被判處死刑。

涉嫌故意殺人罪,系主犯?

張淼分析說,如果根據警方調查的情況,發現張貴英儘管沒有直接實施犯罪,但如果她是真正的幕後操控者,事先策劃並指導周克華去實施犯罪的話,這個性質就嚴重了,「張貴英很可能成為故意殺人罪的主犯,或者跟周克華共同承擔同樣的刑事責任。」

張淼說,按照法律規定,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活動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犯罪結果發生的主要原因,對社會危害性負主要責任的人。儘管這種可能性並不大,但「一切皆有可能」,「目前就看警方審理的情況,這種可能性並不能完全排除。 」張淼說,在這種情況下,張貴英也將面臨著最高可處以死刑的處罰。

涉嫌侵佔罪?

如果警方查明,張貴英在周克華的犯罪中毫不知情,更無參與,但她曾經接受過周克華的贓款,那麼,張貴英有義務退贓,將贓款返還國家機關。但是,如果其拒不退贓,那就有可能構成侵佔罪。張淼說,在這個層面上,張貴英和周克華的父母家人是一樣的情況,如果此前接受過周克華的贓款,就應該主動退贓,否則,就有可能涉嫌犯罪。

不構成任何犯罪?

張淼認為,如果經過警方的調查,張貴英所說的在作案前與周克華溝通的說法並不存在,而其在周克華的所有犯罪行為中,並不知情,也有可能根本不構成任何犯罪,因此更無須承擔責任。 「過年的時候民警就在他家守候,她怎麼可能不知道周克華涉嫌犯罪?在這麼長的時間內,張貴英知情不報,怎麼不構成犯罪? 」

面對不少網友提出的質疑,張淼認為,除非有證據證明張貴英為周克華的躲藏逃跑提供了幫助,否則,她作為其女友,也無法定的舉報義務。除非,當民警找到她瞭解情況時,她做了偽證,這個時候才涉嫌犯罪。

重慶影院否認「周克華看電影」說法

周克華被擊斃後,媒體報道稱重慶警方從周克華身上搜出兩張印有「沙坪壩電影院」字樣的電影票。還有傳聞稱全城大搜捕期間,周克華在江北區觀音橋萬達電影院看過電影 《聽風者》。昨天,兩家當事電影院表示,這些傳聞不實。

此前媒體報道,周克華身上搜出的遺物中,兩張沙坪壩電影院的電影票分別為12日10時20分,1廳9排1號,《聽風者》,票價35 元;13日10時40分,3廳6排5號,《太空一號》,票價20元。重慶當地記者昨天來到沙坪壩電影院求證。王經理表示,電影票上的播放時間、場次、票價均與沙坪壩電影院放映安排不符。

王經理拿出電影院8月10日至13日的排片表,內容與市外媒體報道有很大出入。雖然《聽風者》與《太空一號》分別在該電影院1廳和3廳播放,但12日首場《聽風者》的播放時間為下午4時10分,票價30元,13日首場《太空一號》的播放時間為下午1時10 分,票價20元。電影院在10時20分、10時40分根本沒有播放安排。上述排片表,通過12日和13日市內媒體發佈的觀影信息可以證實。

      責任編輯:Rose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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