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方都市報報道,中央紀委常委、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崔少鵬此前在中紀委監察部新聞發佈會上透露,旨在部署今年反腐工作的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即將召開。此次中紀委全會能否對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進行新一輪部署成最大期待。
多位反腐學者告訴南都記者,按慣例,中紀委著手制定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以下簡稱「2013-2017年反腐規劃」)目前應該已接近尾聲,有望在上半年出台。這將是我國第二個反腐五年規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中國監察學會常務理事任建明告訴南都記者,2013- 2017年反腐規劃從2011年5月開始著手制定。這次規劃吸納了多位專家學者參與,項目分解後,由專家學者進行調研,隨後提交調研報告和建議。比如,北航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就曾向中紀委提交一份近8000字的建議稿。
多位反腐學者認為,按慣例,此次中紀委二次全會公報內容和中央領導講話精神須寫入2013-2017年反腐規劃,因此此次全會不會公佈下個五年反腐規劃全文。下個五年反腐規劃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任建明認為,十八大報告提出來要「建設廉潔政治」,這是一個戰略計劃,也是終極性目標。下個五年反腐規劃中,應該將反腐懲防體系的目標也定為「廉潔政治」,並制定未來5年的分解目標,而且這些目標必須是可測量的。與此對應,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治六個方面也要出台具體措施,以確保實現此目標。此外,他希望報告也能將反腐體制改革等內容納入。
中紀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在接受新華社採訪時則表示,在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問題上,上一個五年規劃主要是「建立」,下個五年規劃主要是「健全」,重點放在健全體制機制制度上,核心是把權力管好。
此前的2005年,中央頒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提出到2010年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再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建成完善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當年,各地都制定了相應的20 0 5- 20 0 7年反腐工作規劃,中央則在2008年頒布《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這是我國首個反腐五年規劃。
延伸
我國首個反腐五年計劃:
《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
在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問題上,上一個五年規劃主要是「建立」,下個五年規劃主要是「健全」,重點放在健全體制機制制度上,核心是把權力管好。
——中紀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
官員財產申報地方試點:
2009年起,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湖南瀏陽等地試點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2012年,廣東省已選定4個點進行幹部財產申報試點。這是我國首個省級層面推動的官員財產申報試點。
在經濟形勢放緩的大背景下,目前全國出台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可能性很小,紀檢委部門和組織部門有必要讓幹部申報的財產情況從此走出「保密櫃」——對申報內容進行核實,至少是進行一定比例抽查,一旦發現瞞報,即進行處理。
——多位反腐學者
專家建議:
抽查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申報
中國人民大學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輝昨日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說,未來5年,中央反腐思路或與以往有所不同。以往,中央強調「注重預防」,今後或將轉向「注重懲治」,加大查辦案件的力度,尤其是省部級官員的查辦力度。其次,今年全國兩會、地方黨政班子基本調整完畢後,新一輪的政績衝動將隨之產生。對於反腐來說,未來一段時間,政府投資和政府決策都有可能成反腐風險點,是反腐需要注意的方向。
同時,多位反腐學者向南都記者表示,目前,全國出台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可能性很小,但紀檢委部門和組織部門有必要對領導幹部申報的個人重大事項進行核實,比如選擇10%的比例進行抽查。
建議選取10%的比例抽查
在國際上,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必須具備5個完整的環節,即申報、公開、內部審查、外部監督和問責。16年前的1997年,我國開始實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要求副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向組織申報收入、房產等收入。截至2010年,領導幹部必須向組織申報的重大事項增至配偶子女工作、經商情況等 12項內容。
但據《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對上述報告內容,「一般應予保密」。因而在操作中,領導幹部的個人重大事項申報完畢後,就被鎖進保密櫃,從未公開。
去年,廣州市番禺區城管局政委蔡彬被曝出有22處房產,番禺區紀委隨後證實,蔡彬在2011年和2012年申報資料中稱,持有房改房1套,兒子持有自建房1套,與紀檢部門掌握的情況不符,存在嚴重瞞報行為。
多位反腐學者認為,在經濟形勢放緩的大背景下,目前全國出台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可能性很小,紀檢委部門和組織部門有必要讓幹部申報的財產情況從此走出「保密櫃」———對申報內容進行核實,至少是進行一定比例抽查,一旦發現瞞報,即進行處理。
以上學者稱,從可操作性上,可選定10%的申報者進行抽查,也可以採取「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對擬提拔的幹部進行抽查。此外,當有線索檢舉某些幹部或存在腐敗行為時,也必須對這批幹部的申報內容進行核查。
中央應推動官員財產申報試點
除對幹部申報情況進行抽查,多位反腐學者還建議中央啟動官員財產申報試點。
2009年起,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湖南瀏陽等多個地方自發試點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受到高度關注。2012年,廣東省紀委表示已選定4個點進行幹部財產申報試點。這是我國首個省級層面推動的官員財產申報試點。
中國人民大學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輝認為,廣東推動的試點很有意義,代表了未來幾年推動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新方向,即以省級政府為單元進行反腐的制度創新。
毛昭輝說,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在技術上不存在難題。需謹防的是,即使是官員財產情況全部公開,官員虛假申報也是必然的,必須創造良好的機制發現申報的虛假內容,在目前全國經濟放緩的大背景下,由省一級政府來進行制度創新比較可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中國監察學會常務理事任建明認為,在各地自發試點的同時,中央政府也有必要推動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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