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4月2日報道,香港社署2日開始接受「長者生活津貼」第三階段「新申請」 。申請人可以在今年12月31日或以前提 出申請。
屬於第三階段「新申請」的長者:是65歲 或以上,現時並無領取「高齡津貼」或「普通傷殘津貼」但有需要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的 長者;他們須符合「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資格,包括居港及入息/資產規定。
70歲或以上的長者若入息及/或資產超過 規定限額,或選擇不申領「長者生活津貼」, 仍可以繼續領取/申領現時每月1,135元的「高 額高齡津貼」。
社署發言人提醒長者,無須急於在第三階段的初期提出申請,因為如申請人在今年12月31日或以前提出申請及符合相關資格, 即可獲發「長者生活津貼」,當中包括最早由生效日期(即2012年12月1日)起計的一 筆過津貼及每月發放的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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