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5月9日報道,朝鮮最高法院發言人9日就美國公民裴俊浩受審一事回答朝中社記者提問,披露了案件詳情,回應了美國政府和輿論所謂案件審理過程不透明、司法處理不當等質疑,否認朝鮮想利用裴俊浩事件做政治交易。
發言人說,美國公民裴俊浩懷著對朝敵對感於2006年至2012年10月期間,以使朝鮮政權崩潰為目的進行反朝宣傳,從事反朝敵對犯罪行為,並於2012年11月3日攜帶反動宣傳物進入朝鮮羅先市後作為現行犯被捕、被起訴。
發言人隨後詳細說明了裴俊浩的相關犯罪行為和過程。
發言人強調說,根據裴俊浩本人的要求以及朝鮮刑事訴訟法第270條,朝鮮最高法院於2013年4月30日就此案進行了非公開審判。由於裴俊浩本人拒絕了辯護,因此根據朝鮮刑事訴訟法第275條,辯護人未參加案件審判。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裴俊浩對自己的犯罪事實全部承認,而且其犯罪得到證據、證人證言從客觀上的明確證明。裴俊浩的犯罪是根據朝鮮刑法第60條陰謀顛覆國家罪本應判處死刑或無期勞教刑相當的嚴重犯罪,但是考慮到裴俊浩本人坦率交代、承認了其犯罪行為,因此朝鮮最高法院判處其15年勞教刑。裴俊浩在服刑期間,根據朝鮮法律,其作為教化人的權利將會得到充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