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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受害人律師發聲明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7-17]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日前,李雙江之子李某某涉嫌強姦一案,李家欲以受害人楊女士是酒吧陪酒女為由進行無罪辯護。對此,昨日凌晨1點,受害人楊女士委託律師通過微博發佈聲明,稱楊女士不接受對自己是「陪酒女」的質疑,稱任何女人都享有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

據華商報報道,案件進展到今天,雙方不停地通過網絡隔空喊話,受害人律師田參軍昨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擔心自己不能充分維護被害人的權益。」

受害人委託律師發聲明:任何人都享有基本人權

近日,有媒體報道,李家人懷疑楊女士是酒吧的陪酒員,因此要求律師以此為由做無罪辯護。楊女士看到這樣的報道之後,委託田參軍律師通過微博發佈聲明做出了回應,回應稱目前雙方律師都辦理了閱卷手續,本該遠離輿論的漩渦,回歸正常的司法渠道。李某某家人要求律師做無罪辯護完全是家事,但張揚到公共媒體上,影響到了她的個人形象和社會聲譽,「被迫出面」。

聲明中稱,楊女士所接受的全部學校教育中,從來沒有遇到「陪酒女」這個概念,她不能理解李家人所稱「陪酒女」的內涵和外延。其次,縱然社會中存在所謂「陪酒女」,她依然享有別的女人所共有的安全、自由、人格尊嚴,尤其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等基本人權。聲明稱:「我們不能因為有的女孩子陪別人喝過一次酒,就用有色眼鏡看她們,甚至是給她們貼上標籤,打入另冊,進而可以對她們的尊嚴、自由、身體健康,尤其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進行肆意地侵犯而毫不愧疚,毫無顧忌,毫不承擔法律責任。」

聲明中進一步稱,縱然是那極少數以出賣自己身體為生的妓女,她們依然享有最基本的人權。任何人,無論他多麼高貴,多麼富裕,是多麼出名的名人之子,都不能在她們不同意、不情願的情況下,強行與她們發生性關係。否則,那就是強姦,就應當受到法律的懲罰,承受牢獄之苦。

受害人律師:楊女士正接受心理治療

李雙江之子李某某涉嫌強姦一案,從2月開始時至今日,已經快5個月的時間了,受害人楊女士委託田參軍律師已經兩次發表聲明。而田律師也表示,在此期間壓力很大。昨日,記者就新聲明電話採訪了田參軍律師。與田律師的溝通中,能明顯感受到他的疲憊。在談到受害人楊女士這兩天的身體狀況時,田參軍告訴記者:「她目前精神狀態不好,難以正常工作和生活,正在接受心理治療。」

田律師也坦言自己目前的狀態並不輕鬆,壓力很大,「而我的壓力主要是擔心自己學識淺,能力弱,不能充分維護被害人的權益。」當談到李家欲以受害人是陪酒女為由做無罪辯護時,田律師表示:「從法律的角度來講,這個理由是不可能成立的。」而當記者問到「如果進行民事賠償,能有多少賠償」和「接下來如何打算」等問題時,田律師表示:「這些目前都還不方便透露。」

      責任編輯:李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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