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6日,微博認證為「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發表微博 「替李天一的辯護律師說幾句」,稱「即便是強姦,強姦陪酒女也比強姦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引發網友熱議。17日下午13:50左右,人民網記者發現其有關「李天一」案言論的幾條微博均顯示已被刪除。
據人民網7月17日報道,16日13:00,微博實名認證為「清華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發表微博,全文為:「替李天一的辯護律師說幾句:1無罪辯護是他的權利,引述海澱檢察官的說法:讓人做無罪辯護天塌不下來。2未成年人受特殊保護,律師發聲明要求大家遵守法律並無不當。3強調被害人為陪酒女並不是說陪酒女就可以強姦而是說陪酒女同意性行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強姦,強姦陪酒女也比強姦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
16日14:09,易延友又發微博改口稱:「關於最後一句,修正如下:強姦良家婦女比強姦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易延友的上述言論,迅速引發網友熱議。截至17日14時,其微博共有82450次轉發,94867次評論;#易延友#成為微博最熱門話題,相關微博達41萬條。
「權利,不因公民身份的差異而減少,哪怕她是陪酒女,他是死刑犯。強姦,不因被侵犯對象的區別而減輕處罰,哪怕嫌犯是某某某。學者,不因譁眾取寵而成『專家』,哪怕他是某某著名大學的。(晨風)」 人民網法人微博17日10:17發表微評,得到數百名網友轉發支持。
網友「西斜月」評論稱:「從傳統道德和情感角度看,易的觀點容易被傳統保守人士接受,因為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但現在是人權社會、法治社會,即使是賣淫女也有性權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僅適用於懲處罪犯,也適用於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即是說管她什麼女性,性權利平等地受保護,這是法律原則。」
17日13:50左右,人民網記者登錄微博發現,易延友有關「強姦陪酒女危害小」的微博均顯示已被刪除。
人民網記者多次在微博中發私信聯繫清華大學教授易延友,均未得到回應。同時,記者多次致電清華大學法學院行政辦公室,均無人接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