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原廣州市流溪河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流溪河林場五級職員(正處級)張慶平受賄案前日公開審理。
據新快報報道,被告人張慶平承認全部犯罪事實,退還贓款並乞求法院輕判。張慶平案僅是廣州林園系統窩案的其中之一,該系列腐敗窩案涉案官員共13人。
全部承認犯罪求輕判
7月15日上午,現年59歲的被告人張慶平出現在黃埔區法院的法庭上。而此前,因患有嚴重高血壓疾病,張慶平以「身體欠佳」為由,在開庭前一直為取保候審,其間數次住院治療。
據控方材料顯示,被告人張慶平。2002年至2011年,張慶平在先後擔任本市國營增城林場黨委書記、場長和廣州市流溪河林場場長,利用主持國營增城林場全面工作、廣州市流溪河林場行政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為增城市工程項目承包人江月南、從化市工程項目承包人黃開冠(均另案處理)在承接林場工程方面提供幫助,為承包經營廣州市流溪河森林公園賓館的馮建軍(另案處理)在日常管理及人員調動方面提供幫助,從中多次收受江月南、黃開冠、馮建軍賄送的好處費共人民幣207000元。
2013年1月16日,張慶平到黃埔區檢察院投案自首,後退繳全部贓款及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302000元。同一天,張慶平被取保候審。
庭審當天,張慶平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全盤承認,最後乞求法院能夠輕判。本案將擇日宣判。
包工頭行賄拉3官員落馬
在張慶平一案中,行賄人、廣州林場包工頭江月南的「關係網」最廣泛。根據黃埔區法院提供的江月南賄賂案判決書,至少有3名涉案官員曾收受江月南的賄賂,江月南去年底因行賄罪獲刑2年。
2002年至2011年期間,江月南為取得國營增城林場和國營梳腦林場相關工程項目的承包合同,及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得到關照,先後多次向歷任國營增城林場黨委副書記、梳腦林場場長、國營增城林場黨委書記郭漢湘賄送現金共計人民幣12萬元,向歷任國營增城林場副場長、場長、國營梳腦林場場長葉宜金賄送現金共計人民幣24萬元。
此外,2005年9月、2006年至2007年的春節、中秋節期間,江月南多次向時任廣州市林業局副局長謝左章賄送人民幣共計40萬元。
今年4月,中共廣州市紀委在定期新聞發佈會上披露,廣州林業和園林系列腐敗窩案涉案官員13人,包括歷任廣州林業和園林局黨委書記、從化市長郭清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