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承包商胡福建為了承攬工程行賄北京漁陽旅遊集團副總經理趙中和296.7萬元,並在嫖娼被勞教後指使妻子給趙中和21.5萬元,讓其幫辦所外執行。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一審判處胡福建夫婦有期徒刑2年和1年5個月。
據京華時報報道,現年43歲的胡福建和其42歲的妻子焦桂梅都是北京人。法院查明,2006年至2010年間,胡福建作為北京盛泰華陽新能源設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違反招投標法,為使盛泰華陽公司承攬北京漁陽旅遊集團有關工程,給予時任漁陽旅遊集團副總經理趙中和共計296.7萬元。
2010年至2011年間,焦桂梅受胡福建的指使,為辦理胡福建勞動教養所外執行,向趙中和提出請托,並給予趙中和21.5萬元。趙中和利用職務便利出具了胡福建系漁陽集團工作人員的相關虛假手續,致使胡福建被勞動教養所外執行。2011年11月22日,焦桂梅、胡福建被查獲歸案。
此前,趙中和因犯受賄罪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他在受審時說,他和胡福建是多年的朋友,如果走正常的招投標程序,胡福建的公司不一定能承攬到工程,而他作為集團副總經理,在經理辦公會上說話有份量,就推薦胡福建的公司報價低。「他說不讓我白忙活,利潤倆人一起分。」
2010年8月,胡福建因嫖娼被抓被勞動教養一年。妻子去會見時,胡福建讓她找趙中和想辦法讓他提前出來,焦桂梅於是給了趙中和21.5萬元。
趙中和經過層層關係,找到北京市勞教局的李某(另案處理),經他幫助,胡福建被提前放出來。
最終,法院以犯單位行賄罪,判處被告單位北京盛泰華陽新能源設備有限公司罰金300萬元。以犯單位行賄罪、行賄罪,判處胡福建有期徒刑2年。以犯行賄罪判處焦桂梅有期徒刑1年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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