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隨著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已審結宣判、張曙光案受理公訴,作為該案的重要人物丁書苗,案件審理又有了新的進展。此前,據環球網發表評論稱,傳與落馬鐵道部長劉志軍關係極為密切的山西晉城女企業家丁書苗,丁書苗還為劉志軍介紹了多位年輕女子與之發生關係,其中包括由她投資拍攝的電視劇劇組演員。
據法制晚報報道,今天上午記者獲悉,市檢二分院已對丁書苗提起公訴,二中院也已受理,涉案罪名為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
賣雞蛋小販 結識劉志軍發跡
自2011年1月起,丁書苗被帶走接受調查,便引起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但鮮有丁的消息傳出。媒體更多報道的是,這位女商人發跡的傳奇經歷,這位識字甚少的女商人,20歲時做過小販賣過雞蛋,30歲開始搞煤炭運輸,40歲時結識劉志軍,成為火車運輸指標販子,此後其「生意」進入巔峰,直至56歲時被調查人員帶走。
今年4月17日,丁書苗的女兒侯軍霞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從而拉開了劉志軍系列案件審判的帷幕。
據檢察機關針對被告人鄭朋、胡斌、甘新雲、侯軍霞、郭英的起訴書中稱,2007年至2010年間,鄭朋等人夥同丁書苗,與投標鐵路工程項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償方式幫助中標。
隨後,丁書苗通過鐵道部相關人員干預招標,先後為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鐵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等23家投標公司中標了「新建京滬高速鐵路土建工程3標段」、「新建貴陽至廣州鐵路站前工程8標段」等50多個鐵路工程項目,非法經營數額1788億余元。
該起訴書稱,2007年至2010年間,劉志軍為幫助丁書苗推薦的企業中標鐵路建設工程項目,非法干預招投標,指令鐵路部門工作人員具體落實,最終使丁書苗推薦的23家企業先後中標50多個鐵路工程建設項目。
先抓女兒 再抓母親丁書苗
據報道,劉志軍被抓的直接導火索就是這起非法經營案,而最早被抓的也是這起案件的第四被告人侯軍霞。
2010年7、8月間,有關部門瞭解到,某大型國有企業在中標鐵路項目後,從賬外劃給了丁書苗的公司約1億元。當時,國家審計署正在對京滬高鐵進行例行跟蹤審計,上述國企也參與了京滬高鐵項目,有關部門因此將線索提供給審計人員,審計署隨後對該企業展開延展審計,這家企業很快承認錢打給了丁書苗,並表示這是招標潛規則。
丁書苗為何有如此驚人的能量,能從第一層的「大總包」中獲利?她與劉志軍極為密切的關係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關注,並在內部立案繼續調查。
但辦案人員沒有立即控制丁書苗,辦案人員發現,具體運作中標該項目的是一個名叫侯軍霞的人。
起訴書顯示,2010年12月24日,北京警方將侯軍霞抓獲歸案。侯軍霞被抓後,很快供出其背後「推手」,那就是她的母親丁書苗。2011年初,丁書苗被警方抓獲歸案。丁書苗歸案後,又供出幕後真正的「推手」劉志軍。2011年2月,劉志軍被雙規,至此,這起驚天大案終於案發。
女承母業 涉9工程367億元
通常情況下,丁書苗在掌握確定有把握中標的項目後,委託鄭朋、胡斌等人尋找投標企業,並按工程標的額度的1.5%-3.8%收取「中介費」。鄭、胡二人與投標企業協商時,往往在丁書苗的抽成基礎上添加自己的收益預期,然後報價。丁書苗沒有掌握的招投標項目,建築企業也會主動聯繫鄭朋與胡斌,讓他們幫忙為中標活動。
在這個鏈條中,被告人平行於彼此,互不相識。他們與丁書苗保持著單線聯繫,每個環節也只能聯繫到上一層「中間人」,再深一層的「中間人」身份無從得知。後期,丁書苗涉事不再方便出面,「收錢人」的角色由其女兒接過,侯軍霞因此捲入此案。
起訴書顯示,侯軍霞幫助母親丁書苗共運作中標9個鐵路工程項目,非法經營數額高達367億元。檢方認為,侯軍霞屬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目前,侯軍霞案正在等待法院判決。
丁書苗案何時開庭尚未確定。
人物檔案
今年58歲的丁書苗(後更名為丁羽心)是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被視為中國高鐵及衍生項目重要既得利益者之一。
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旗下企業涉足高鐵設備、影視廣告、酒店等多個領域。由該集團實際控制的山西金漢德環保設備有限公司,在武廣高鐵、鄭西高鐵及廣深港高鐵工程中均有中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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