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昨天,曾被劉志軍稱為「豬腦子」、外界稱為「高鐵一姐」的丁書苗因涉嫌受賄罪和非法經營罪在市二中院受審。帶病受審的她當庭認罪,希望獲得輕判。
據京華時報報道,庭審顯示,一直對劉志軍言聽計從的丁書苗被調查後即供出了劉志軍,其辯護律師認為此情節應認定丁書苗有重大立功。但檢方不認可,認為丁書苗如實供述時必然會提到劉志軍,這是她應盡的義務。
庭審直擊
顫顫巍巍出庭醫生一旁應急
昨天早上8時40分許,押送丁書苗的警車開進法院,後面還跟著999急救車。丁書苗穿粉色上衣、黑色褲子,腳穿粉色布鞋,頭戴圓邊灰色帽子。
10時許,丁書苗被法警攙進第三法庭。記者看到,摘了帽子的她長髮及腰,頭頂梳著一個小辮,頭髮花白。她邊走邊表情痛苦地望向旁聽席,但沒有看到家屬。另外,兩名急救醫生也坐在旁聽席上,身邊放著急救箱。
丁書苗患有高血壓,做過兩次開顱手術,站著時顫顫巍巍,需要攙扶。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時,丁書苗表情痛苦,有些站不住。在審判長允許下,丁書苗獲准坐下。丁書苗的椅子後面有一個紙袋。庭審期間,她提出頭疼、怕冷,法警從紙袋裡給她拿出帽子戴上;她提出口渴,法警拿出一個水杯讓她喝水;她再次提出頭疼,急救醫生又從藥箱內給她拿止疼藥服用。
考慮到丁書苗的身體原因,審判長於上午11時28分許宣佈休庭。下午2點,庭審開始後,丁書苗換了一件羊絨衫,依舊是粉色。據悉,丁書苗鍾愛鮮艷的顏色,經常穿紅色、粉色、黃色的衣服。
認可所有指控請求從輕判決
15點50分許,丁書苗身體忽然歪向一側,急救醫生趕緊前去給她量血壓,丁書苗隨後在女法警的攙扶下去了趟洗手間,之後繼續開庭。16時許,庭審結束,她被法警用輪椅推出了法庭,隨後被有急救車跟隨的警車帶離法院。
對於被指控通過非法經營獲利20餘億元,向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行賄4900萬餘元,及向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行賄4000餘萬元,丁書苗當庭都表示認可。整個庭審,她說話很少,大多用點頭或者搖頭來回答問題,偶爾對個別事實做解釋,但聲音很小。
丁書苗的辯護律師是郝春莉和張世國,對於丁書苗非法經營罪的指控,他們認為,相關指控不屬於非法經營罪的範疇,作了輕罪辯護。對於行賄罪指控,辯方對兩起指控分別作出了無罪辯護和罪輕辯護。
丁書苗沒有為自己作辯護。在最後陳述時,她站起身,分別點頭向審判席及控辯雙方表達了謝意,她重申自己認罪,請法官給她公正判決,對她輕判。
她和劉志軍的關係
起家
捨得養官還言聽計從
據媒體報道,丁書苗的第一桶金來自於鐵路運輸。當年,為了在山西老家獲得鐵路車皮,沒有人脈的丁書苗直接到鐵路部門找關係,但人家看她是農村來的都不搭理。但丁書苗不死心,蹲在領導宿舍門口,不關門時,她就進去,把領導的襪子、床單、內褲、襯衫、外衣拿出去洗,能洗的全都洗乾淨。最終,她把領導感動了,獲得了車皮。之後,丁書苗一步步結識鐵路系統更高級別的人,不認識領導,她就找領導的保姆或司機、秘書,最後總能找到領導。最終,丁書苗經人引薦,結識了劉志軍。
據丁書苗的員工介紹,丁書苗給他們的感覺就是大老粗,穿一身正裝,腳下卻是旅遊鞋。
丁書苗說,她和劉志軍認識十幾年來,雙方之間的關係逐漸加深,劉志軍在原鐵道部當副部長時,在鐵路運力審批上就照顧她。「我有了錢,就四處活動,為他引薦各方面重要關係,為他競選鐵道部部長積極活動。劉志軍當了正部長以後,權力更大了,我為了靠他的權力謀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對他更加言聽計從。」
性格
不知咋賺錢被稱「豬腦子」
丁書苗通過劉志軍掙的錢,確實不是小數目。
公訴人當庭指出,通過劉志軍濫用職權的行為,丁書苗獲取鐵路運輸貨物計劃獲利4.1億元,獲取動車組輪對項目公司股權獲利2.11億元,干預招投標讓23家企業中標獲利20餘億元,通過世界高鐵大會的企業贊助資金獲利1.25億元。
丁書苗曾經的供述顯示,在和劉志軍的交往中,她也表現得大老粗,曾被劉志軍說過是「豬腦子」。
丁書苗說,2008年上半年,她實際控制的高鐵傳媒廣告有限公司成立。2010年,劉志軍對她說,鐵道部主辦的第七屆世界高鐵大會要召開,要讓她的廣告公司協調進來參與廣告業務。但她什麼都不懂,問劉志軍開高鐵大會和她有什麼關係。劉志軍說,有20多家國企會參與,她的高鐵傳媒廣告公司可以和這些國企簽訂合同,做廣告業務。
「我問劉志軍,簽這些合同掙不掙錢?劉志軍當時很生氣,說我是豬腦子。」她看劉志軍很生氣,就沒敢再問。之後她按照劉志軍的吩咐,和張曙光對接。最終,張曙光按照劉志軍的指令擴大了高鐵大會贊助企業的範圍、提高贊助資金數額,將贊助資金1.25億元轉入了高鐵傳媒廣告有限公司。直到昨天,丁書苗說,她自己都不知道這事是怎麼辦的,只知道錢確實到了公司賬上。
行事
4900萬公關費打水漂
對於為何要幫丁書苗獲取那麼多的經濟利益,劉志軍在供述中說,他有私心,一旦他需要用錢,丁書苗就會為他花錢辦事。
丁書苗在供述中說,因為劉志軍幫他掙了不少錢,「凡是他安排我做的事情,我都盡力去辦,花多少錢我也不吝嗇。」
檢方指控,丁書苗於2008年至2010年間,按照劉志軍的授意,為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為劉志軍職務調整創造條件疏通關係,先後兩次以花錢辦事的方式給予劉志軍錢款共計4900萬元。檢方認為丁書苗構成行賄罪。
丁書苗稱,2008年初到2009年,劉志軍知道何洪達被調查之後,讓她找關係,使何洪達不進入司法程序,或者能夠被從輕處理。她為此花費了4400萬元,但事兒沒辦成還被騙了。事後,她將這些情況都告訴了劉志軍。
2008年到2010年,劉志軍為了能夠到地方任職,讓她找關係為其創造條件。丁書苗說,她實際支付了500萬元卻找錯了人,但事後,她曾告訴劉志軍,自己為此事花了1000萬。她說:「花錢辦事,就是為了對劉志軍進行回報。」
獲利
通過她遞條子很靈光
丁書苗通過劉志軍獲取的利益,絕大部分都是通過有償運作的方式幫企業中標,以獲取巨額中介費。
丁書苗的辯護律師當庭總結這個模式:即投標人通過中間人找到丁書苗,將投標企業想中標的意思傳遞給丁書苗,丁書苗寫條子遞給劉志軍,劉志軍打招呼讓投標的企業中標,企業給中間人中介費,中間人再分給丁書苗。
公訴人提到丁書苗在上述模式中構成非法經營罪,且是主犯。辯護律師表示不認同,認為上述模式雖然有中介的外衣,但本身不是經營行為,是串通行為,遞條子的丁書苗是投標企業的代言人,視為投標企業。按照罪刑法定原則,此案應定性為處罰結果更輕的串通投標罪更為準確。
辯護律師也不認同丁書苗是主犯,他提到一個細節,鄭鵬找丁書苗第一次幫投標企業中標後,鄭鵬問過丁書苗找的誰幫忙。丁書苗說「我的老闆」。
丁書苗說的老闆就是劉志軍,劉志軍多次對丁書苗進行指導,說高鐵項目很多,讓她可以找有一級施工資質的央企合作。當丁書苗第一次拿著鄭鵬寫有投標企業和標段等信息的條子找劉志軍,劉志軍問她是什麼意思,她還答不上來。
後來鄭鵬告訴丁書苗是「中標」,她才又去告訴劉志軍「是中標」。
劉志軍之後告訴丁書苗,以後就可以用這種方式給他遞條子。此外,因鄭鵬老是少給中介費,丁書苗對劉志軍說過後,劉志軍說:「這樣不行,該給多少就是多少。」
辯護律師認為,在這個模式中,給下屬打招呼、干預招投標的劉志軍才是起主要作用的人。丁書苗只是一個傳聲筒,不是主犯。
案發
到案後供出幕後老闆
據悉,劉志軍曾經對丁書苗一再叮囑,央企審計嚴格,直接從央企收中介費容易出事,可以間接通過施工隊收錢。但最終,仍有一家中標鐵路項目的大型國企將數千萬中介費直接打給丁書苗的公司,結果被有關部門發現,致東窗事發。
2010年12月24日,丁書苗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北京市公安局監視居住,2011年6月23日被刑事拘留。
丁書苗的辯護律師提出,丁書苗到案後揭發劉志軍濫用職權和受賄,從而破獲了劉志軍案,應認定丁書苗構成重大立功。
但檢方認為,丁書苗在供述自己的非法經營和行賄行為時,必然會提到劉志軍的濫用職權行為和受賄行為,尤其指出,行受賄犯罪是對合犯罪,丁書苗供述自己的行賄必然會提到劉志軍受賄。按照有關司法解釋,這應該是丁書苗如實交代自己犯罪行為,不構成重大立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