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58歲的原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曾用名丁書苗)涉嫌行賄、非法經營案,於2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丁羽心當庭認罪。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稱,2004年至2011年間,丁羽心通過時任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已判刑),為其運作鐵路建設工程項目中標等事項提供幫助,獲取了巨額不正當經濟利益。為此,2008年至2010年間,按照劉志軍的授意,為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為劉志軍職務調整創造條件疏通關係,先後兩次以花錢辦事的方式給予劉志軍錢款共計4900萬元。
公訴機關同時指控,為達到樹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關部門查處的目的,丁羽心經與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另案處理)商議,由丁羽心向該中心進行捐款,由范增玉為其安排在有關表彰會上發言、在有關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跡等。為此,丁羽心先後38次給予范增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000餘萬元。
此外,丁羽心還於2007年至2010年間夥同他人(均另案處理),與投標鐵路工程項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償運作的方式幫助中標,後丁羽心通過獲取鐵道部相關人員幫助,先後使23家投標公司中標57個鐵路工程項目,中標標的額共計1858億余元。為此,丁羽心等人以收取中介費的手段從中獲取違法所得共計30餘億元。其中,丁羽心違法所得數額共計20餘億元。
公訴機關認為,丁羽心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情節特別嚴重;以非法運作鐵路項目招投標等方式從事非法經營犯罪活動,情節特別嚴重,應以行賄罪、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法庭辯論階段,被告人丁羽心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不持異議,並進行了最後陳述。案件將經合議庭評議後擇日宣判。
庭審直擊
丁書苗供述與劉志軍關係:
替劉志軍辦事花錢從不吝嗇
據新華社電 24日上午10時,丁書苗在法警的攙扶下被帶入法庭。她身穿粉紅色棉衫,行動緩慢,頭髮花白。在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時,丁書苗十分緊張,身體不停顫抖,一度站立不穩差點摔倒,被法警扶住。考慮到她的身體情況,兩名北京急救中心醫務人員在法庭內待命。
丁書苗,原本是山西的一個普通商人,自從結識劉志軍後,開始飛黃騰達,一直扮演著劉志軍代理人的角色。
操縱中標坐收中介費
在公訴機關指控的非法經營罪名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丁書苗充當鐵路項目招投標「掮客」角色。丁書苗夥同他人,違反國家規定,以有償運作的方式,先後幫助23家公司中標「向塘至莆田鐵路永泰至莆田12標段」等57個鐵路工程項目,中標標的額共1858億多元。
據瞭解,這57個項目中,53個由劉志軍打過招呼。在此過程中,丁書苗等人從中獲取違法所得30多億元,其中她個人非法獲利20多億元。嚴重擾亂了鐵路工程建設市場秩序。
丁書苗在庭審中表示,「每次委託人找我幫忙,都是把投標的單子給我,說好給我2%-2.5%的中介費。」
為劉志軍「跑官撈人」
一方面利用劉志軍賺錢,另一方面敢為劉志軍花血本。公訴機關指控,丁書苗按照劉志軍授意,兩次以花錢辦事的方式給予劉志軍款物共4900萬元。
據查,2008初到2009年,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違紀被調查後,按照劉志軍的授意,為了替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丁書苗花了4400萬元。但事情沒有辦成,事後告訴劉志軍,自己被人騙了。
2008年到2010年,劉志軍為了到地方任職,讓丁書苗找關係為其職務調整創造條件,丁向劉志軍報告稱花了1000萬元,實際上只花了500萬元。
丁書苗供述,我和劉志軍認識十幾年來,關係逐漸加深,他在副部長任上幫我賺了不少錢,我就用錢幫他拉關係。「凡是他安排的事情,我都盡力去辦,花多少錢從不吝嗇。」
「形象宣傳」以逃避司法
丁書苗的另一筆行賄事實,是向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行賄4000多萬元。
檢方指控,為了幫助自己樹立正面形象,2009年至2010年間,丁書苗與范增玉商議,由丁向范所在單位進行捐款,范增玉利用職務之便,為丁書苗安排在有關大會上發言、在有關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跡,等等。丁書苗先後38次給予范增玉財物共4000多萬元。
據查,2010年3月,丁書苗發現出境受限後,跟范商量,希望在更多的公益活動中曝光,被領導關注,認為這樣「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丁書苗稱,她交給范增玉的都是「扶貧款」,都是范增玉主動向她索要的。范增玉則供稱,丁被有關部門調查後,急於擴大知名度,想借此認識國家領導人,以逃避司法。
案外解讀
她為何高調做慈善?
在2011年之前,丁書苗出現在公眾視野中時,更多的還是以「慈善」的名義示人。在公眾心目中,其眾多頭銜中「慈善家」的知名度一度遠遠高於「成功商人」。法庭上,丁書苗「慈善」的標籤有了雙面含義。
正面:低調經商,高調捐贈
在公開報道中仍然可以搜索到丁書苗的種種「善舉」,例如:2006年,她向湖北羅田縣平湖鄉胡家河村捐資50萬元為當地修建鄉村公路;2008年汶川地震發生後,丁書苗的博宥集團先後捐款1.14億元;2009年3月,丁書苗向家鄉晉城捐款1000萬元;2009年5月,丁書苗捐資1.5億元,用於中西部地區「母親健康快車」和綜合扶貧……
丁書苗的辯護律師表示,從上世紀80年代末開始,丁便持續進行公益事業,累計捐款達到4.7億元。
在丁書苗的簡歷中顯示,2006年她獲得「國際科學與和平周貢獻獎」「山西省扶貧攻堅先進個人」。而隨著她的名聲越來越大,各種榮譽接踵而來。
2010年5月發佈的「福布斯2010中國慈善榜」中,丁書苗以2009年捐款9000萬元名列第六,並先後成為「2010公益中國最佳公益慈善企業家候選人」「2011公益優雅典範候選人」。
一位接近丁書苗的人士對她的評價是「低調經商、高調慈善」。
背面:提高影響,免於刑責
先後38次收受丁書苗財物共計4000餘萬元的范增玉說:「我認識丁書苗不久,丁就給我送錢,急於擴大自己和企業的知名度,後來我聽到風言風語,但我已經幫她安排過一些活動。丁被限製出境以後,她給我打電話讓我問問。我逐漸認識到丁是被有關部門調查,丁急於擴大知名度,想借此認識國家領導人。丁被監控後更加希望通過我提高知名度,以逃避司法。」
而此前丁書苗表示,2010年3月,去瑞士看女兒發現自己已經被限製出境。「我與范增玉商量,讓我在更多的活動中曝光,獲得領導肯定,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想通過慈善提高社會影響力,讓國家領導知道,讓我自己免於刑事責任。」丁羽心在偵查階段的一段供述暴露了她的「慈善」的真實目的。公訴人在庭審中表示,丁羽心在2009年發現自己被調查後的捐款達3億多元,是她所有慈善捐款的大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