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雷政富:燁找我幫助 借300萬元,並沒有提及不雅視頻一事。我找明勇智幫肖燁借款時,也是以商量的口吻詢問明勇智,此後兩人簽訂借款合同。因此,這300萬不能算是明勇智向我的行賄。
公訴人:根據供述,肖燁「借錢」時,雷政富已知是敲詐,而雷政富與明勇智是制約與被制約的關係。本案中,300萬元不是借款,而是敲詐勒索款,這種無抵押的借款,本身就是不正常的。「借錢」的行為就是為了掩飾犯罪,規避法律行為。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昨日上午9時,重慶涉不雅視頻官員———北碚區原區委書記雷政富受賄案在重慶市高院二審開庭。
昨日,雷政富身著黑色西裝白色襯衣出庭,精神面貌良好。雷政富更換了二審辯護律師。庭審中,他一一否認了受賄指控,稱「受賄300萬是冤案」。他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實,一審判決錯誤。
經過約8個小時庭審,合議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焦點1
300萬「借款」是否受賄?
今年6月28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雷政富受賄案一審宣判,認定雷政富在2007年至2012年期間,利用擔任北碚區區長、區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受賄316萬餘元,以受賄罪判處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對受賄贓款316萬餘元予以追繳。
雷政富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其中,一審認定的明勇智與雷政富之間產生的300萬元款項性質,是雷政富上訴重點關注部分,也成為昨日庭審焦點所在。
南都記者掌握的信息顯示,雷政富被趙紅霞密拍到不雅視頻後,肖燁「出面」為其擺平。此後,肖燁找到他借款300萬元用於某工程的啟動資金,而雷找到與北碚區有業務往來的重慶勇智實業開發有限公司老闆明勇智幫忙,明勇智借款300萬元給肖燁,雙方約定利息及還款日期。至案發,肖燁尚欠明勇智200萬元,逾期還款4年之久。
昨日庭審中,應雷政富和辯護人的申請,證人肖燁和明勇智出庭作證,就肖燁公司向明勇智的公司借款300萬元是否屬於雷政富受賄款的相關事實,接受了檢辯雙方質證。
證人肖燁作證時表示,自己沒有以不雅視頻要挾雷政富,但確因不雅視頻認識雷政富,並通過雷政富向明某某的公司借款300萬元,借款到期後,因資金緊張未歸還。
不過,前天在對肖燁、嚴鵬以及其他人涉嫌敲詐勒索的二審當中,肖燁當庭認罪,並稱願意陸續歸還拖欠明勇智的300萬元,希望法院對他進行從輕處罰。而嚴鵬也在當庭表示,雖然律師給他做了無罪辯護的這樣一個行為,但是如果法院判決他有罪的話,他也會服從法院的判決。這都證明肖燁對於300萬元欠款為敲詐款性質予以認定。
證人明勇智當庭表示,自己公司為了在北碚承接工程項目以及BT項目提前回購,找過雷政富幫忙,因此看在雷政富的面子上,向肖燁公司出借300萬元。借款到期後,明勇智多次找肖燁催款,肖燁表示「要還就找雷政富還」。
明勇智還稱,當其將肖燁拒絕還款一事告知雷政富後,雷政富表示由其本人歸還,明勇智提出不用歸還,雷政富予以認可。
對此,雷政富辯稱,他並沒有在明知是肖燁敲詐勒索的情況下,讓明勇智為其支付300萬元,他當初只是認為肖出面幫他處理了不雅視頻,覺得肖燁人很好就想和肖交一個朋友。肖燁找他幫助借300萬元,並沒有提及不雅視頻一事。此外,他找明勇智幫肖燁借款時,也是以商量的口吻在詢問明勇智,此後兩人簽訂借款合同,因此,這300萬不能算是明勇智向他的行賄。
雷政富認為,明勇智借錢給肖燁的300萬應屬於民事糾紛,他在中間僅是一個介紹,不符合受賄罪構成的要件。
焦點2
公訴人:300萬元不是借款,是為掩飾犯罪
昨日庭審中,雷政富及辯護人認為一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定性錯誤。針對300萬元系受賄款的指控,雷政富及辯護人認為,肖燁主觀上沒有敲詐勒索的故意,客觀上沒有實施敲詐勒索行為,300萬元是肖燁公司向明勇智公司的現金借款,而非受賄款,雷政富是因為感謝肖燁銷毀了不雅視頻,幫忙聯繫借款。
事後,肖燁向明勇智還款100萬元,也證明了肖、明雙方債權債務關係的存在。
卷宗顯示,明勇智在北碚承接5個B T項目,雷政富曾「打招呼」幫助過明勇智,對於BT項目,政府的提前回購是企業能否盈利的關鍵所在。雷政富及辯護律師認為,雷所謂的「打招呼」是對區裡的所有項目打招呼,並非是為了明勇智一人,沒有為其提供幫助,何況明勇智BT項目的提前回購,還可以給區裡節省6000萬元的利息。
檢方認為,一審判決所採信的證據,足以證明雷政富受賄316萬餘元的事實。出庭證人明勇智當庭的證言,已經清楚證實了300萬元是以借為名、行賄賂之實,系雷政富與明勇智權錢交易的產物。至於肖燁稱其沒有以不雅視頻敲詐勒索雷政富,這一證言與該案的其他證據不符,不能成立。
此外,公訴方出示證據顯示,欠債期間,肖燁與明勇智300萬的借款本有約定,但還款期屆滿至案發長達4年之久,除了中途退還了100萬元之外,肖燁在有能力歸還的情況下,不顧每日數千元的利息損失,還購買了高檔轎車等,拒不還款,與客觀的正常合法的民事貸款關係不符合。同時,明勇智在借款到期後至案發,也沒有通過訴訟等正當的途徑找肖燁還款。
公訴人稱,根據供述,肖燁「借錢」時,雷政富已知是敲詐,而雷政富與明勇智是制約與被制約的關係。本案中,300萬元不是借款,而是敲詐勒索款,這種無抵押的借款,本身就是不正常的。「借錢」的行為就是為了掩飾犯罪,規避法律行為。
公訴方認為,明勇智與雷政富雙方之間,行賄受賄的意圖非常明確,不影響受賄罪的構成。
昨日庭審中,雷政富及辯護人申請法庭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對偵查階段的一份訊問筆錄予以排除。法庭經審查認為,雷政富及辯護人並未提出偵查人員在筆錄取證過程中對雷政富實施了刑訊逼供,也未提供相應的證據和線索,不符合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的法定條件,法庭當庭駁回申請。
焦點3
雷政富:其它兩項受賄指控也一一否認
除了300萬元受賄款的爭議外,雷政富還被公訴方指控另兩項受賄:為北碚中醫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范某在職務陞遷上收受10萬元賄賂;為北碚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爭取扶持資金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董事長印某給予的美金1萬元。
對於以上兩筆受賄指控,雷政富及辯護人均予以否認。
公訴人稱,2011年3月,雷政富利用職務之便,為北碚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爭取扶持資金提供幫助。同年6月,雷政富在美國考察期間,收受該公司董事長印某給予的美金1萬元。該指控事實清楚,雷政富供認不諱。
雷政富稱,印某送他一塊手錶和1萬美元,手錶回國後上交給了區委辦公室,而1萬美元買了「紀念品」。
另外,公訴人還稱,2012年,雷政富利用職務之便,為時任北碚中醫院骨科主任的范某,在職務陞遷到醫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上提供幫助,收受范某給予的人民幣10萬元,這是一種權錢交易。
雷政富稱,10萬元早已退還給了范某,夠不上指控。范某及雷政富的妻子聶某稱,當年7月30日范某以送藥材的名義給了聶某10萬元,稱是為了感恩而送給雷政富的,並用報紙包裹著,當晚雷政富知曉後,要求其妻子聶某退還,聶某8月1日這一天歸還了范某的10萬元。
公訴人認為,10萬元有否還款,前後調查的口供不一,其細節漏洞百出。
雷政富的二審辯護律師楊學林表示,一審判決中3筆受賄在事實上和證據上都存在很大問題,存有很多疑點,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辯方認為其不構成犯罪。
「二審從程序上基本保證了被告人的辯護權,關鍵證人也出庭作證。二審中申請證人出庭達到了對辯方有利的目的」。楊學林對二審庭審過程比較滿意,但對法院沒有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表示遺憾。
庭審結束後,雷政富與坐在旁聽席的家人相望點頭致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