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針對媒體報道的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在法庭上供稱,其受賄的部分錢財用於參評院士。中國科學院學部工作局11日晚發佈聲明,聲明稱,在張曙光參選院士過程中,中國科學院未曾收到與張「花錢參評」的相關投訴。在此次有關方面的司法調查中,如查實哪位院士有受賄等違法行為,除其本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中國科學院將按照院士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據人民網報道,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涉嫌受賄一案10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對檢方指控的受賄13筆、共獲贓款折合人民幣4755萬餘元的犯罪事實,張曙光當庭表示認罪,並對整體犯罪事實不持異議。據稱,張曙光向企業老闆伸手要的第一筆錢是為了參評中國工程院院士。他稱,為了工程院院士,2007年他向今創集團總裁戈建鳴索取200萬元,在申報院士失敗後,他又先後兩次向戈索要錢款,共計800萬元。據瞭解張曙光曾兩度參評中科院院士未如願。
附:中國科學院學部工作局關於張曙光問題的聲明
我們從媒體報道中注意到,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在法庭上供稱,其受賄的部分錢財用於參評院士。張曙光曾於2007年和2009年被鐵道部推薦為我院院士候選人,兩次均未當選。
在其參選過程中,我院未曾收到與張「花錢參評」的相關投訴。在此次有關方面的司法調查中,如查實哪位院士有受賄等違法行為,除其本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我院將按照院士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嚴肅處理,絕不姑息,歡迎社會監督。
我院一貫堅決反對院士增選過程中的各種不正之風和違法違紀行為,近年來進一步加強了院士增選工作中各類人員行為規範的制度建設和執行力。今年是院士增選年,我院將嚴格按照《中國科學院院士章程》,嚴格把握院士增選標準,嚴格堅持院士評選的獨立性和學術性,嚴格執行增選行為規範和工作紀律,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增選程序,確保院士增選工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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