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日本名古屋區檢察廳10月3日以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向中國地方官員行賄為由,對汽車零部件製造商「雙葉產業」68歲的前專務董事寺田武久提起簡式訴訟。名古屋簡易法院當日判處罰款5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3萬元),寺田已於當天支付。
據環球網援引日本共同社10月3日報道,日本1998年修改《反不正當競爭法》,增加了禁止賄賂外國公務員的規定。檢察廳就選擇簡式起訴的理由稱「考慮了金額、前例及案情」。日本愛知縣警方9月11日逮捕了寺田,理由是該人為謀求中國官員默許其在華工廠違法作業,以現金向官員行賄,金額相當於45萬日元(約合人民幣2.8萬元)。
報道還稱,日本警方表示,寺田已承認了罪行,供稱「大約從2002年起向多名中國公務員行賄,總金額相當於50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314.5萬元)。若不行賄,工作就無法推進」。
事實上,針對外企在中國行賄的情況,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曾表示,中國將堅持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大力加強自身的投資環境建設,持續優化公共服務與管理,不斷完善市場體系,為投資者提供公平、穩定、透明的投資環境,依法保護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對來自於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投資者一視同仁、平等對待。他指出,「相信在中外雙方的共同努力下,廣大外商投資企業將在中國經濟發展進程中迎來更加廣闊的前景。同時,我們也希望有關企業在中國投資經營期間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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