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今日上午,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又名丁羽心)涉嫌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案,將在北京市二中院公開開庭審理。
據人民網報道,今年9月7日,繼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審結宣判、親信張曙光案被公訴後,該案涉及的另一關鍵人物丁書苗被北京市檢察院二分院提起公訴,二中院受理。據報道,丁書苗被控從高鐵中標項目中非法提取「中介費」30餘億元。
丁書苗,現年58歲,曾是北京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該公司涉足高鐵設備、影視廣告、酒店等多個領域。據報道,1997年,丁書苗通過時任北京鐵路局臨汾分局副分局長羅金保的介紹,與時任鐵道部副部長的劉志軍相識。此後,劉志軍開始幫助丁書苗獲取車皮計劃。2011年初,丁書苗因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被警方抓獲歸案。
據檢方認定,2007年至2010年間,丁書苗指使中盟世紀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鄭朋、江西南昌贛鵬集團原董事長胡斌、道隧集團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甘新雲以及北京世紀壇醫院經濟管理辦公室原職員郭英以及丁書苗的女兒侯軍霞,與投標鐵路工程項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償方式幫助中標。隨後,丁書苗通過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干預招標,先後幫助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鐵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中標了「新建京滬高速鐵路土建工程3標段」、「新建貴陽至廣州鐵路站前工程8標段」等50多個鐵路工程項目。
而丁書苗的非法經營行為,就是指從這50多個鐵路工程項目中收取共計30餘億元的「中介費」。她在掌握確定有把握中標的項目後,委託鄭朋、胡斌等人尋找投標企業,並按工程標的額度的1.5%至3.8%收取「中介費」。
起訴書顯示,2010年12月24日,北京警方將侯軍霞控制。很快,侯軍霞供出其母丁書苗。2011年初,丁書苗被警方控制,又供出幕後真正「推手」劉志軍。2011年2月,劉志軍被雙規,於7月8日被北京市二中院判處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此外,2003年至2009年間,丁書苗曾出資先後安排多名女性與劉志軍在豪華酒店、高消費娛樂場所嫖宿。據報道,在劉志軍被控受賄、濫用職權的起訴內容中,丁書苗的名字出現了多達20次。劉志軍收受丁書苗錢款共計人民幣4900萬元。
在劉志軍被判後,劉志軍案涉及的鐵路系統十多位司局級幹部的案件陸續進入公開審理。9月10日,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涉嫌受賄開庭受審,當庭承認受賄4755萬,此案將擇期宣判。9月4日,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蘇順虎受審,承認受賄2400多萬元,未當庭宣判。這兩個案件也均由北京市二中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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