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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山西女商人丁書苗涉嫌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日前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丁書苗涉非法經營額1788億,向劉志軍行賄4900萬元,名噪一時。
據新京報報道,這段時間,隨著劉志軍案深入調查,丁書苗的人生也被一次次梳理盤點。這個沒文化、不漂亮的農婦,從販賣雞蛋開始,最後做起高鐵生意,成為巨富,非法經營額竟達1788億,這樣的發跡史,跨度與幅度都實在太大。現在人們發現,這樣的商業「傳奇」不是來自市場的力量,而是因為背後有「推手」。
儘管丁書苗也被提煉出「膽大、實在、大方、會做人」之類的特點,但是,這一切都不能改變她在劉志軍案中的本質身份,那就是劉志軍的「錢奴」。劉志軍動用權力之手,使丁書苗的企業做大做強,不過就是為了挖深池為自己養大魚。事實上,丁書苗對劉志軍的投資也是進行全方位回報,不僅用金錢來為其仕途架橋鋪路,還找來女演員女明星供其淫樂。
也就是說,劉志軍作為丁書苗的「靠山」,讓丁書苗成為自己的「錢奴」。雙方通過權錢交易,實現「共贏」,某種程度上,也形成彼此「喂養」的特點。值得注意的是,這種腐敗交易的合作模式,由於設置了一片灰色中間地帶,由於有其他「中間人」介入,在操作過程與技術手段上,都極具隱秘性,不易被發現。這才讓丁書苗身份被定格為腐敗大鱷背後的「影子傀儡」。
在權力仍然沒有被完全關進籠子裡的背景下,權錢交易自然也就有了空間,一端是貪官難填的欲壑,一端是貪官餵養的「影子傀儡」。而貪官的「錢奴」,正是寄生在這病態土壤上的產物。
貪官「錢奴」的存在,本身就是對反腐的挑戰。要將這些「錢奴」及早揪出,還須構築對「官商勾兌」零容忍的法治氛圍,對「潛伏」著的違法行徑形成更強效的制衡。否則,那麼,像丁書苗這種大大小小的「錢奴」,就不可能絕跡,只會有更多人因此發跡。 |